关于对国家创新基金2010年-2013年度未验收项目再次进行验收清理的通知

17.10.2016  22:37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截至2016年10月,我省仍有部分2010年-2013年度立项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未及时进行验收。目前这些创新基金项目合同执行已严重逾期,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特请各监理单位再次进行验收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承担监理单位职责,积极联系有关项目承担单位,要求其完成项目总结、提交验收申请,负责组织好未验收项目的验收清理工作(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对开展验收的项目,请及时通过创新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innofund. gov.cn)上传电子版验收材料,并于10月30日之前将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委托武汉市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负责验收的项目,请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并由相关科技主管部门,于12月20日之前将验收结论和材料集中报送至省科技厅。若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还不能完成验收清理的,请各监理单位来函说明不能验收的情况。

  三、请各监理单位认真对待,及时与所属企业沟通,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结题验收。2013年及以前年度分批拨款的项目,若截止2016年12月31日仍未验收合格并按时报备的,将按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李鹏飞

  电  话:027--87133831

  传  真:027--87135551

  附件: 国家创新基金2010年-2013年度项目未验收项目清单(截至2016年10月)

                                     湖北省科技厅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