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发改委印发《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0.05.2018  10:14

为实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覆盖,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5月9日,黄石市发改委印发了《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要求各科室(单位)必须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方案,明确专人,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各科室(单位)学法、用法、普法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市发改委将深入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宣传贯彻实施《价格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解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配套制度。

下一步,黄石市发改委将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以案说法、现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促使发改干部职工严守党章党规,守住法律底线,不碰纪律红线,增强干部队伍宪法观念,提升宪法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 (黄石市政府法制办  黄石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