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卫计委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和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法治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二是科学筹划部署。印发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且实行项目化、目标化、路径化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创建保障机制。
三是加强考核督办。将法治工作纳入卫生计生综合目标考核范畴,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通过考核督办,不仅确保了法治创建工作有效推进,还能及时发现卫生计生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建设质量。
二、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员法治观念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不断增强法治思维能力和决策水平。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监督考核机制,通过理论培训、普法讲座、法制讲堂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和决策水平,及时解决卫生计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努力提高全员法治意识。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一方面,面向卫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大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以卫生计生纪念日、宣传日(周)为契机,面向广大社会群众广泛宣传和普及卫生计生法规及科普知识。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监督执法能力。按照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和《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培训方案》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大力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法治理论水平和监督执法能力。
三、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和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订了《党委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了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评估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必须经过稳定性和廉洁性风险评估论证,切实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并且必须经过法制机构对决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从而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和信息公开制度。所有重大卫生计生决策事项,必须经主任办公会(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一言堂”现象,真正做到民主决策;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载体主动向社会公布,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进一步检验决策的合法性、正确性、科学性,及时调整完善有关决策;同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的统一。
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卫生计生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有效地了维护卫生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六是建立完善行政处罚案件集中会审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执法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然后提交案件会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处罚决定合理合法,并且实行了网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建立完善了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集体审议、事后备案、定期清理和主动公开等工作制度,使法制审核成为出台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必经程序。
四、规范监督执法,全面推进卫生计生行业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执法资格准入和责任追究。以严格执法资格准入和执法监督为着力点,加强对卫生计生执法人员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工作制度,并且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二是坚持卫生计生监督稽查。为规范和加大行政执法行为监管力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基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稽查专项行动,对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执法行为开展监督稽查,有效的促进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三是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制定完善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程》,建立落实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案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制度。
四是切实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所有案件中,始终坚持科室立案、稽查审查把关、案审会集体审核决定、分管领导签批的工作流程,从而确保了依法办案和案件处罚程序规范、合法有效。 2017年我委依法查处各类卫生计生违法案件,未发生行政执法错案,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是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有效防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我们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抓手,制定了《襄阳市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对法定从重、从轻、减轻情节和处罚幅度作出了细化量化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襄阳市政府法制办 襄阳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