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体检公告

04.09.2020  17:46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体检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折算的综合成绩,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雇员制书记员职位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具体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于9月8日上午6:00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沙湖小区西侧集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门对面)。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小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支黑色中性笔或黑色钢笔、至少500元现金。参加体检人员于上午6:10起实行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2.《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用黑色签字笔或者钢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吃甜品水果和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禁水。

4.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带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不化妆。体检当天请不要配戴隐形眼镜,自行准备框架眼镜。

5.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省法院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放射科检查。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8.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考生应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

9.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10.在体检结束后2日内(9月10日前),请暂时不要离开武汉。2日后如未接到复检电话通知,方可离开。

咨询电话:  027-87220423   027-87220604

 

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4日



  来源:湖北高院 责任编辑:陈群安 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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