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引进境外技术、 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14.11.2016  12:3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外侨办(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发〔2016〕153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和预算编制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范围和特点

重点支持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基础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装备研发项目中引进高端、紧缺人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努力推动创新型湖北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项目计划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提高项目资助标准。单个项目申请经费规模不低于20万元。

二是重新设定项目类别。设立首席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外国专家项目、外国专家组织项目和示范推广项目5个项目类别。

二、项目类型和申报条件

(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

首席外国专家应是本领域、本行业顶尖人才,是我国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能起到在本研究领域或产品研发方面把控方向、总揽全局的指导作用。申报平台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科研实力,在本领域、本行业具有处于先进水平、协助首席外国专家的专业团队。申请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前景。

(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经济技术类)原则上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2017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所需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外专千人计划”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已入选“外专千人计划”专家不再作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

(三)重点外国专家项目

主要支持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中心工作安排的引智项目。项目需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能够达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科研成果转化能力、解决重大关键技术和瓶颈技术难题、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目的,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前景, 且引智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四)外国专家组织项目

2017年专家组织项目需专家确定后才能申报。原则上一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有多个需求,须待专家确定后将多个需求合并成一个专家组织项目。

(五)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

支持主要粮食作物、主要畜禽品种、水产品优良品种以及先进实用种养技术、卫生健康等公共事业领域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示范推广。

三、申报软件要求

1.所有类别项目统一使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管理系统》(网址 http://eo.safea.gov.cn/login.php )在线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至2016年12月16日,超过期限系统将关闭。

2.首席外国专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项目、专家组织项目使用同样申请表,需要在申报开始时选择要申报的项目类别。

3.项目的附件材料,如该项目列入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等国家计划的批复文件复印件等,选择能说明问题的部分扫描上传,纸质材料报省外专局。申请专家工薪,应提供专家与项目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纸质材料报省外专局。

4.专家组织项目仍需先在网上洽谈系统提交需求,只有找到专家的需求,才可以申报专家组织项目,在填写项目申请表时需要填写拟聘请专家情况表。

5.已获上年度批复的项目,如继续申报,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和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连续”。

6.如项目单位是已命名“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推广基地”或“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的,请在项目申请表封面和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引智基地”或“示范单位”字样。

四、填报2018年-2020年三年项目经费预算

根据财政部预算评审要求,项目单位在线填写2017年项目申请表时,需同时填写2018年- 2020年引进专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五、申报材料和截止日期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计划和预算的公函、项目计划汇总表、项目申报书、2018年-2020年引进专家项目库和经费预算表和有关附件,各一式一份。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2月16日前报送省外国专家局。

请认真做好2016年度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总结工作,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2016年度总结材料报送省外国专家局。2016年度总结材料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和各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表(含照片)一份,项目经费决算表一式两份。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经费决算的最新会议精神,还需附外国专家护照首页、出入境签章页、机票行程单复印件,首席、高端、重点引智专项要求提供专家工薪合同和支付凭证,国家外专局和省外专局将对无出入境记录、大额现金支付、无个税纳税记录和入账票据不合法等情况进行重点核查。


                                 

                                  湖北省外国专家局

                        2016年11月8日




(联系人:张维佳   付 明

电   话:027-8781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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