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宗委2016年度宗教工作调研课题委托公告
经省民宗委委务会研究决定,拟将2016年涉及湖北省宗教领域的5个理论性、政策性、前瞻性较强的调研课题(附件1)委托给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组织实施。为做好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应用研究,着力解决宗教工作难点、热点问题,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
二、委托对象范围
调研课题委托对象为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宗教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或科研机构。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宗教相关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科研优势;必须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能够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和项目的组织实施。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北省民宗委课题申请表》(附件2),并详细列出经费预算。每个申请人最多可申请2个课题。
3.省民宗委在对课题申报情况综合分析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受委托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并签定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一经达成,受委托单位和课题责任人即可获得规定比例的课题研究经费资助,余下研究经费将在研究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拨付到位。
4.课题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5日。课题要于5月初开始组织实施,最迟8月底前完成。申请人可先将填好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表寄送至湖北省民宗委政法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江莉;联系电话:87235382,手机:18907161800;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16号, 邮编:430071。
附件:1、 省民宗委委托课题目录
2、 省民宗委调研课题申请表
湖北省民宗委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