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的通知

16.11.2017  03:38

各有关单位:

  从即日起,开始向各推荐单位征集申报2018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奖种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请注重提名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原则上应为近年曾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以及个别具有特殊优势、近年曾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的项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请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组织。

  二、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6年、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曾推荐参加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次提名。

  6.已经通过其它渠道获得提名资格的项目,我办将不再重复提名。

  三、征集程序

  (一)提名申请

  有意向通过我省提名的项目完成单位(人选),向省奖励办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征集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

  我办汇总所有单位的汇总表,并向国家奖励办申请后,将向所有符合提名要求的项目统一发放提名号和密码。

  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5日。

  (二)公示

  各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公式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完成后,向省奖励办报送提名函1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汇总表和各项目公示内容(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公函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5日。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完成单位(人选)按照《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提名项目可以凭提名号和密码(省奖励办另行发放)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规定做好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报送的材料包括:

  (1)项目纸质提名书2份(其中原件1份);

  (2)进步奖科普类附2套作品;

  (3)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3),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时间要求

  (一)提名申请报送截止时间。

  各单位于2017年12月5日前,向省奖励办报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单位提名汇总表》。

  (二)公示情况报送截止时间。

  各单位于2018年1月5日前,向省奖励办报送提名函。

  (三)网络填写截止时间。

  各单位于2018年1月21日前,完成公示通过项目的网络提名。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18年1月23日前报送至省奖励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    敏     027-87135669

  赵鋆冲     027-87133971

  向   玫     027-87135877

  通讯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

  收  件  人: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请注明“提名材料”)

  邮政编码:430071

  附       件: 1.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 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征集汇总表

                   3.回避专家申请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