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08.03.2016  12:31

鄂土资函[2016]19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省地质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省土地学会、省地质学会:

  2016年度全国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2号),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项目应是在2014年1月1日(国土资源管理类项目在2015年1月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按国土资源管理类推荐的项目,如不符合相关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项目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报奖项目。对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推荐项目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报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5年度评审的项目,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4.所有报奖项目应2016年1月1日前已完成国土资源科技成果登记。

  二、推荐指标及方式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国土资源部分配给我省推荐指标9项。另全省可在指标外择优推荐1套科普作品和1项由青年科技人员(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我厅采取形式审查、专家遴选限额推荐和门户网站公示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按照《办法》要求组织推荐,请我省各推荐单位以正式函形式报送推荐项目。推荐单位正式函应包括组织推荐过程、推荐项目数量、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

  请推荐单位对报奖材料严格进行审核,并在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分别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推荐单位意见、项目简介、客观评价和主要知识产权目录等。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是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

  1.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可在4月15日后通过国土资源部网站“在线服务”栏“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申报系统”,按照填报流程说明和要求在线填报(详见附件2,可在省厅门户网站下载)。涉密项目由推荐单位联系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申报。

  2.申报及推荐单位完成网上在线填报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推荐书和附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其中一份应注明原件归档)。同时,提交与报奖项目有关的研究报告、图件和专著材料一份(套),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应完全一致,所有推荐材料概不退回。

  四、推荐时间及材料接收

  所有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我省推荐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科技外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丁晓东,  027-86656060

  (二)填报系统咨询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丹凤  王芳,010-66558766/66558728

  附件:1.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