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的通知
16.10.2017 14:26
本文来源: 湖北工业大学
一、请各相关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2018年将严格按照计划审批及预算方案执行出国(境)项目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未经报批的出国(境)项目将不予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不予核销经费。
二、请单位(部门)充分做好教职工告知、宣传工作,及时汇总并编制2018年度各类因公出国(境)计划。建议在教职员工全员大会上收集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及建议,并召开单位(部门)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科学制定计划及方案,按时上报申报表格。
三、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的范围:2018年全年我校教职工拟出国(境)参加各类学术交流、访问考察、国际会议、合作科研、项目洽谈、研修培训等计划。包括拟申报及拟派出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地方政府资助的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
四、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7年10月26日前,将《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表》(见附件)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纸质版本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请发送[email protected])。附件材料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http://dir.hbut.edu.cn下载。
国际处收集汇总相关信息报学校领导研究审定后,根据学校下达的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数,编制细化的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报送财务处,并报送省外办批准备案。
联系人:韩凌(行政楼4楼A419) 咨询电话:027--5975 0225
附件:
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表.xls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0月13日
本文来源: 湖北工业大学
16.10.2017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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