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各项规定和精神,为保证我校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项目顺利执行,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2017年将严格按照计划审批及预算方案执行出国(境)项目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未经报批的出国(境)项目将不予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不予核销经费。
二、请单位(部门)充分做好教职工告知、宣传工作,及时汇总并编制2017年度各类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建议在教职员工全员大会上收集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及建议,并召开单位(部门)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科学制定计划及方案,按时上报申报表格。
三、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的范围:2017年全年我校教职工拟出国(境)参加3个月以内的各类学术交流、访问考察、国际会议、合作科研、项目洽谈、研修培训等计划。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地方政府资助的3个月以上的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不在申报之列。
四、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6年12月16日前,将《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表》(见附件)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纸质版本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电子版请发送 [email protected] )。附件材料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 http://dir.hbut.edu.cn 下载。
国际处收集汇总相关信息报学校领导研究审定后,报送省外办批准备案。
联系人:韩凌(行政楼4楼A419) 咨询电话:027--5975 0225
附件:
湖北工业大学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及预算编制表.xls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