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商系统2016年度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在汉举办
6月1日至3日,全省工商系统2016年度合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在武汉举办。各市(州)、县(市、区)工商局及部分工商所合同监管业务骨干共计103人参加培训。省工商局副局长刘春华同志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刘春华副局长指出,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同监督管理,在新形势下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自2012年以来,按照工商总局部署,省局合同处已经连续四年组织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执法,持续在事关百姓民生、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领域重拳出击,对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打造了一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拳头产品。其次,全省合同行政监管机构连续多年组织开展了多届国家级、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公示活动,将“守重”企业认定公示活动打造成工商部门引导企业诚信建设的一面旗帜,形成了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鼎力支持、社会高度认可的局面,“守重”创建这块企业信用建设的金字招牌越擦越亮。第三,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同时创新动产抵押登记方式,积极探索利用动产浮动抵押等融资途径和方法,帮助各类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盘活存量动产,缓解融资困难,搭建起了一个服务和方便小微企业的融资平台。最后,积极认真做好“合同帮农”工作,大力服务订单农业,加强涉农合同签约服务,强化涉农龙头企业培训,切实加大“合同帮农”力度,以合同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打造了一张重服务、能监管的工商服务“三农”亮丽的部门名片。
刘春华副局长强调,全省各级合同行政监管干部要提高认识,增强自信,加强学习,勇于担当。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下,要进一步坚定合同行政监管的职能自信与地位自信,加强学习,不断刷新,认真履职,以为争位,在合同行政监管岗位上建功立业。
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合同处领导、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省局合同行政监管处资深领导和执法办案一线精英。培训内容包括《合同法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举要》、《动产抵押登记的法律与实践》、《拍卖法及有关问题解读》、《合同格式条款监管的理论与实务》、《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法律原则适用》、《工商部门查办合同违法行为案例剖析》等课程,师资力量雄厚,理论与实践兼顾。学员们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理论和实践结合紧密,深度与广度并重,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于拓展同志们的思维和提升合同行政监管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