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环境监察工作优胜单位”

23.03.2017  10:15

  3月17日,省环保厅在武汉召开了“2017年湖北省环境执法暨应急工作会议”,会上,根据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情况,省环保厅对全省2016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环境监察工作优胜单位”。

  2016年,全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在市环保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环保重点工作,特别是在严格环境执法,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年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300余次,共检查企业数3000余家次,查处环境污染违法案件581起,下达行政罚款处罚数362起,罚款总额1822万余元,处罚数、罚款额均接近去年的两倍,罚款额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其中,实施按日计罚3起、查封扣押44起、停产限产85起,移送行政拘留29起,较上年同比增加164%;移送刑事案件9起,较上年同比增加50%。近3年来,总计移送、协助公安机关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27起,连续三年移送刑事案件数居全省第一,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

  荣誉来之不易,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期望。我们要珍惜荣誉,再鼓干劲,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戒骄戒躁,保持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继续昂首负重前行,推动我市2017年度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功武作了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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