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获国家通报表扬
6月2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考核为A级的省份有10个,B级的有18个,C级的有3个。湖北省考核结果排在A级第三名。
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国办发〔2017〕6号),决定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对各省级政府开展一次考核,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4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实施,考核结果将送中央组织部,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湖北是农民工大省,目前在省内就业的农民工约800多万人,其中外省来湖北务工人员达300万人,主要分布在建筑、制造、采掘、餐饮等行业。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全省人社系统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健全农民工工资清欠长效机制:一是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在全国率先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二是健全支付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和保证金制度落实。三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出台《湖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连续4年实现了办结工资类案件、涉及农民工人数、处置欠薪突发事件“三下降”,实现了“三个没有发生”:即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大规模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没有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总体形势稳定可控。今年1月24日人民日报专题报道了“我省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
通报同时也指出了各省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湖北人社系统将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综合治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日常监管,带着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李茜、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