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9.12.2017  02:42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一)健全组织体系。市住建委十分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研究委法治建设工作,在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机关干部会议及全市住建系统大会上多次强调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班子年度集中学习计划中明确安排宪法和党内法规学习3次。

(二)强化统筹谋划。召开“六五”普法总结表彰、“七五”普法动员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动员会议,统筹安排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出台《宜昌市住建委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宜昌市住建系统2017年法治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相关配套性文件,指导住建系统法治建设,探索法治建设的新路径,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三)建立考评体系。印发《住建系统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实施办法》等文件,将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与考核内容,把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纳入各科室、委属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二、抓住重点环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执法人员资格审批、执法公示及责任追究等制度,新修订《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行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全年收到报案43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17件,立案调查26起,目前下达处罚决定书22份。全面清理委机关、委托执法二级单位、市园林局和高新区建管办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委机关和二级单位执法人员共102名,新申请办证24人。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出台《宜昌市住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提升法治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程序性。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年度规范性文件审查评估。下发《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7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方案》,对近两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公布审查结果。

(三)加强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按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制订《宜昌市住建委“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汇总了建筑业企业、在建项目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含在建项目350个,建筑业企业529家,燃气企业13家,排水及污水处理企业6家,造价咨询企业32家,勘察设计企业69家),上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15项检查清单,归集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开展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查缺补漏,及时整改。组织全市在建项目和供水供气企业综合执法大检查共8次,以打击围标串标、挂靠承接业务、忽视质量安全等为重点,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四)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自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立以来,我委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针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确保高效平稳。

(五)不断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以行业诚信建设为抓手,经过近8年的实践探索,依托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成功打造了“诚信住建”服务品牌,建立了建设行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目前已有3262家(次)企业被记录诚信分,其中475家(次)被记录不良行为,有68家企业因为失信而被清退出宜昌市场,157名从业人员被不良行为记录。很多达不到行政处罚标准的违法行为均通过诚信扣分进行了惩戒,现在从业企业、人员很珍惜自己的诚信分值,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第二次修订《宜昌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计划明年3月1日实施。同时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升级为智慧城建信息系统,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新路径。

三、健全监督机制,提升法治建设能力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至喜长江大桥等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全过程推进中,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及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布,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保障了各项行政决策的正确实施。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注重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推进相关制度建设,改进完善工作管理机制。住建委部门职责、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办事公开,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充实法律顾问实力,组建法律顾问室,聘请五位资深律师为法律顾问,委托重大决策参与,代理行政诉讼,日常合同审定等工作。实行每周五坐班制,现场接受机关科室及委属二级单位的法律事务咨询,今年共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1件,日常咨询83件。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不断优化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与法治并轨工作制度,今年将信访件内部流转机制进行流程再造,加强时限办结、节点留痕意识。凡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均由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律顾问室把关。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四、加强培训宣传,营造法治建设学习氛围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年初都制定了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领导干部年度听取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2017年组织了《行政诉讼法》《建筑法》《招投标法》《湖北省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委分管领导及法规科人员带头参加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培训。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引领。通过全方位多途径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住建系统法治文化,培养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模式,将法治精神贯彻到日常行政管理行为之中,做到人人懂法、时时用法、事事体现法。坚持法治引领,解决发展难题,适应“经济新常态”,以更大的担当、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大的作为推进住建工作改革创新。

(三)推进重点人员学法培训。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业务骨干、机关干部等重点人员开展了3次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请三峡大学教授及法律顾问针对宪法、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等法律知识进行培训,98%以上的执法人员参加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和法律法规无纸化学习,参学率达到100%,并积极组织本月底将开展的在线考试,争取合格率、参考率双100%。

(四)加强普法及法制宣传。召开全市住建系统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动员会议。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日等纪念日、重大节庆等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印发各类全传资料1200多份,张挂法制宣传标语100多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从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送法进社区、进工地、进联系点等活动。特别是5月18日晚,在湖北广盛建筑集团“东辰心语”工地开展法治进工地及送书活动;12月1日至12月7日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结合十九大精神进工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保利时代工地集中开展500余人的安全生产咨询宣传警示教育。在普法依法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口联系点茅坪镇、山庄路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及禁毒宣传活动。(宜昌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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