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1.2017  10:33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天门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年初全市召开专项会议,主要领导与各乡镇、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法治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部署阶段性目标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推进。2016年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2016年4月,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法治主题公园建设项目,投入财政资金150万元,全力保障法治惠民重点项目落实。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召开3次联席会议,对各地各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督察,并树立鲜明的法治用人导向,2016年来,优先提拔6名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到重要岗位,进一步强化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了工作平衡发展。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大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1.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了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学习和考试,实现学法用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根据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6年12月组织全市机关干部参加了第四次全省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确保学时,统一参考,及时作答。

2.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天门市在新城国贸广场举行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市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36个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了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立足职能,向市民宣传了法律知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商务法规等法规条例,并现场接受市民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册(单)10万多份,发放法律知识读本4000多册,发放宣传画3000多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此外,还向全市手机用户发送“12.4”法治宣传短信6万多条。

(三)建立健全机制,依法决策,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健全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天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涉及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投资以及其他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先由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后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常务会议讨论。凡涉及社会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事项,事先向专家咨询和论证。2016年,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6次,其中市政府法制办对重大决策开展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35件,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咨询、审核意见120余次,主要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制度建设等内容。

2.认真谋划试点,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2016年天门市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试点单位,天门市政府法制办通过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健全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提高审查能力,探索形成了职责清晰、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3.大力推进简权放权。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按照法定、精简、规范的原则,在2015年公布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天门市35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经清理后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52项(2016年调整7项,取消10项,暂停7项,合并4项为2项,承接省级下放18项,新增1项),比《湖北省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少22项。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天门市梳理行政权力事项3877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正式对外公布。

4.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市大力开展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承诺时限缩短30%以上,确保即来即办占15%,78%的一般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在5个工作日办结。同时,全力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实现全市32家职能部门实行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集中,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确保了行政运行高质高效。

5.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出台《关于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筹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天门市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极大地方便了企业,激发了大众创业热情。截至目前,天门市共有企业类市场主体9819户,注册资本(金)2595807万元,相较去年分别增长20.15%、33.78%。其中新登记企业1827户,新登记企业类注册资本(金)58744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21.77%。

6.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以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取消招标投标环节中审批和前置审查事项的通知》,取消招投标环节中审批和前置审批事项6项。同时为更好地适应天门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工作新形势,全面实行管办分离,加强事中监管,全年审查招标项目224项,纠正和处置相关问题53个,促进了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1.积极办理市政府领导应诉案件。市政府委托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承办行政应诉工作,在诉讼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对每一件案件都认真研究案情,依法做好出庭的各项准备工作,把维护政府的执法权威与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同时也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实际问题,并予以妥善解决。2016年共处理行政应诉案件20件。

2.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天门市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完善制度、规范运行、确保实效为着力点,全面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各部门法制机构承担本部门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全市市直单位、26个乡镇办场园己全部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覆盖体系正式形成。法律顾问通过举办法制讲座、面对面咨询、参与调解纠纷等多种方式,助力法治宣传,将法律触角延伸到底,法律服务覆盖到边,破解了法治宣传停摆在“最后一公里”的难题。2016年,全市法律顾问共组织法治培训31次,参加人数2775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5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8万余份。

(五)规范行政行为,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1.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迅速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召开了市直部门及有关乡镇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参加的换证工作动员会,对换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主体类别、执法范围、经费来源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按照“人、编、岗、费”相一致的原则进行了清理。2016年天门市组织了全市38家单位共250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考试换证考试,共2399名执法人员通过了换证考试,通过率达到95.96%。

2.严格依法行政,维护民众权益。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法治惠民办实事活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以依法治理突出问题为导向,依法履行职能,及时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执法不严、服务不快、环境不优等突出问题。如市人社局依托“两网化”体系共处理拖欠工资案件63起,共为2029名农民工解决被拖欠的工资7426.975万元。处理19起农民工群体讨薪异常上访,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8件,结案率达100%,案件标的总额达280.3万元,妥善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4件,受援群众满意率达95%,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3.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信息通报及案件移送等多项制度,基本完成了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与市检察院联合通报了全市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情况,会同市检察院对相关部门开展“两法衔接”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16年来,天门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3件,依法追加逮捕2人,追诉漏犯18人,追诉漏罪13起。

(六)加强行政监督,逐步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

1.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和质询。为推进司法公正、依法行政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强化行政复议宣传、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政复议接待、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尽可能地将行政争议依法纳入行政复议法定渠道加以解决。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行政复议首问岗位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首问事项登记、办案流程跟踪、案件引领告知制度,确保行政复议进门容易、办事方便。通过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及时化解矛盾,对某些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协调,当场结案。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12起,其中,维持2件,驳回请求2件,确认违法1件,不予受理2件,撤回申请2件,审理中3件。

3.多措并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天门市以政务诚信和政民互动为引导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一是推进“双公示”工作。通过“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市59家行业主管部门己录入权利事项1459条,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0条,行政处罚事项1209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13条,行政处罚信息149条。二是认真做好政民互动类信件办理工作。天门市大力推行“行风热线”、“电视问政”、“市长信箱”等网络、电视广播政务交流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民交流互动。2016年来,天门市共举办“行风热线”215期,受理“市长信箱”310件,办结率为100%。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天门市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部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不够到位、行政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理顺体制,健全政府法制机构。市直部门、各乡镇政府应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对基层政府法制机构以及队伍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加强经费保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人才保障,切实发挥各级法制部门、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着力提高行政决策水平,重点是把好“五关”:把好程序关,提升规范性;把好审查关,增强合法性;把好参与关,扩大民主性;把好评估关,防范风险性;把好责任关,强化严肃性。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后评价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减少行政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的,一律不得进入办文程序,从文件的源头把好法律关。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省政府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各乡镇及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天门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及政府部门历年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清理标准区分不同情形,分别予以废止、宣布失效、应当修改或评估后重新公布。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完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职能。加大实地调查力度,扩大听证审理范围,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增强文书说理性,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大案件协调和纠错力度,综合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及时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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