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黄梅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根据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精心部署,细化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一是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全面高规格的推动政府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凸显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历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都对依法行政工作做专章论述,县政府第十三届四次全会同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会,把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并列,突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部署落实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印发了《黄梅县人民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三是重视程度高,县政府今年有三次常务会议听取法制机构的报告,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在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组织学习,每位政府班子成员都作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和落实的表态发言;四是把依法行政要求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每一次政府常务会议,每一个研究的议题,都反复强调一定要依法行政;五是强化了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年初组织人员对政府系统的单位进行了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今年又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要求,将政府的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全县的法治考核范围,与党政目标绩效考核并行。
(二)坚持依法决策,合规执行,充分监督。一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集体决定制度,县政府领导班子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这一法定原则,一般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会议决定,重大决策都经县政府常务会议严格按照《黄梅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决策还要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或县四大家领导会议决定,实现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二是进一步突出人民主体地位这一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在做出重大决策前,通过多种形式,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决策上的集思广益。所有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和向县政协通报,并通过媒体公布有关情况;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在提交县政府会议讨论之前,必须组织多部门从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论证,由法制机构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才能提交领导班子讨论;四是强调依法合规执行,县政府领导班子对已经决策的事项,在落实执行上,高度重视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性,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具体行为上,都首先看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做法,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走,按法定的标准做;五是强化监督,重大行政决策特别是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前进行了制度廉洁性评估,重大项目还邀请检察院参与论证和监督。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充分保障监察、审计、法制监督到位。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狠抓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政府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主抓,班子成员分别落实分管部门的改革任务。完成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计划的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并予以公开。全部取消了非许可审批事项,精简优化许可流程,例如出台的房建联合验收政策,深受市场主体和购房群众的欢迎;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结小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经验,今年又向乡镇下放一批行政执法权力,乡镇规划许可权下放了,过去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空白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三是规范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计划,分部门组织完成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制定的裁量权标准执法;四是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两法衔接平台扩容,新增一批行政执法单位加入两法衔接管理平台,在全市两法衔接工作中处于较优地位。基本接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对企业的处罚信息上网公示工作已经开展。五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基本建立了法制审核与办案分离制度。县政府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复议监督更加规范严格。尊重司法权威,落实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模范执行,两次出庭参加行政诉讼。
(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一是重视法治宣传,带头组织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媒体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做好12.4宪法日的法制宣传工作。县政府的重大决定特别是专项整治行动,都通过电视、公告等等形式全面宣传法律法规,为后续推进奠定了民意基础;二是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援案件数量大大增加,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的计划任务;三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县政府法制机构功能进一步发挥,所有行政决策,均有法制机构进行审查或者论证,在编制和经费不断紧缩的环境下,还加强了县政府法制办的人员配备和保障能力。过半政府部门设置了法制机构或者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四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有力,县政府聘请了四名县政府法律顾问,并且确定每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都必须有一名顾问作为案审委员的制度。县政府出台文件规范了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涉法事务较多的部门基本有了法律顾问。
过去一年,我们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基础性工作来抓,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全面工作的推进,起到了很好的成效。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成效显著。我们对新增授益性的行政许可,全面实行公开竞争方式实施。继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经营、建筑渣土运输和处置经营等许可全面采取招拍挂方式实施之后,又大胆创新把烟花爆竹批发仓储用地使用权和批发经营许可捆绑,科学设定指标,公开招拍挂,既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又能使取得经营权的企业减少跑审批的难度,提高效率,也有利于监管,还能使国有资产利益最大化,今后,对成品油经营许可等有配额限制的授益性许可也采取公平竞争方式。实现公平公正、简政放权、有利于监管、公共利益最大化相结合。这些举措深受守法市场主体的欢迎。
法治型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比较到位,在国务院全面取消非许可审批前,年初就全面取消了非许可审批项目,事实证明我们改革的思路是正确的。省审改办对我县经验高度重视,在组织编制全省县级审批事项通用目录时,安排我县作为全省仅有的两个县级单位之一参与审定,充分吸收我县的改革成果经验。今年县政府又正式发文公布了审批事项目录。“三集中三到位”(即职能集中到一个股室、审批股室集中到中心、事项向网上集中,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改革任务已见成效,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受到肯定。在管理方式上,重点破除“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模式,推行“宽进严管”的法治型管理体制,“三证合一”改革全面到位,减少前置许可,打破部分公立机构的垄断,极大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效果突出。小池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是我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里程碑,受到省市领导高度评价,今年省政府法制办推荐多地学习我县经验,河南省法制办组织人员专程来我县学习。行政复议改革得到了充分肯定。今年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建立了相关工作规则,特别是县长审案活动开展效果突出,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深刻教育了相关政府部门,常务副县长王秋华主持审理的一起案件被市法治领导小组评为优秀案卷。今年的行政复议决定没有一起错误,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定争止纷作用明显;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成效明显。行政执法原因上访明显减少,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县政府被市法治领导小组评为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先进单位。
虽然今年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是,还是有部分工作我们认为离法治建设的要求有一定距离,主要是体现在:一是部分政府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深度还有不足。一些部门的工作人员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思考问题,不善于于法有据的改革创新,具有“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本领恐慌”,体现在工作上就是不敢勇于担当放手工作。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存在落实不够现象。个别部门的“三集中三到位”还仅仅落实在形式上,授权不够充分,一些窗口变成了收发室。行政服务中心的硬件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厘清县乡事权还没有彻底完成,乡镇事权清单还没有编制。三是法治队伍和机构功能发挥不够的情况仍然存在。一些部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人才,有些部门和乡镇没有专门的法治机构和人员。个别部门的法制机构虚置,没有建立法制审查机制。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针对性解决好。
二、2016年工作重点
2016年,我县按照继续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建设法治黄梅、法治政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在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基础上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依法行政考核评估指标,突出可量化及操作的具体内容,坚持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真正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
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让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与管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要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和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案件评查、专项检查和年终考评等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力度。选定几个重点领域、行业,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依法受理并及时妥善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投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针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规范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审理规则,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树立行政复议的公正性、权威性。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凡是能依法调解、和解的案件,尽最大努力通过这些方式结案,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五是继续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和透明运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创新信息公开载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行政务公开,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文书依法公布,所有未依法定密的政务信息一律通过网络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等。
(黄梅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