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应城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5年,在孝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应城市政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1.科学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应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2015年2月27日,应城市委七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三级干部会议通过 《中共应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应城建设的实施意见 》(应办发﹝2015﹞6号),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孝感市委精神上来,提出了法治应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贯彻落实。
2.强化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基础。2015年6月24日,我市召开法治应城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会,审议并通过了《法治应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2015年法治应城建设工作要点》。根据《2015年法治应城建设工作要点》,编制完成《应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了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等方面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
3.健全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今年我市创新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安排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轮流讲解部门法律法规知识,每月利用一个周四的晚上集中举办一次,参加对象为市政府全体市长、各乡镇镇长、市政府办公室全体班子成员、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年共举办六期。通过这种学习形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以此带动广大干部学法,培养广大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浓厚氛围。
4.完善标准,规范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我市根据《孝感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孝感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的要求,结合应城实际工作,制定了《应城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应城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5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将我市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2015年度全市目标考核,统一部署,同步开展,有力规范了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建依法行政新方式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各地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全面开展非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5月底清理完成本级保留实施的208项行政审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全市36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全部派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实行“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的模式。减少了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全年共收件9459件,办结8839件,办结率93.45%。三是进一步落实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加快项目投资联审平台建设,实现投资联审数据与省、孝感市联通,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积极落实“先照后证”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的工作要求,方便了社会资本创业,自今年9月10日实施以来,共核发新执照255张,新增市场主体133个。
2.扎实开展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孝感市的统一部署,2015年初,印发《应城市进一步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应城政办发〔2015〕1号),组织全市55家市直单位,按照建立“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要求,清理单位职权“家底”并编制权责清单,初步清理出各类权力3000余项,完成权力清单编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
3.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在先期15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两法衔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工作平台,明确工作职能,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4.试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和管理平台,我市通过明确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公开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完善购买公共服务的具体程序,推动政府及其部门积极规范购买公共服务。今年我市全面启动环卫市场化服务改革,城市环卫工作已显现出明显成效。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根据《2015年法治应城建设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原有《应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细化,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贯彻其中。今年,在“老县河综理项目”、“中心城区禁鞭”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中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大程序。
2.强化法制机构审查机制。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以及签订重大合同、实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等事项,都应经过政府法制办出具审查意见。2015年市政府法制办办先后参与了对《应城市政府与湖北天景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玫瑰园花海”产业示范园区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华新水泥新型干燥窖协调处理应城市生活垃圾项目补贴协议》、《应城市政府老车站项目还建房回购补充协议》等10余件重大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
3.实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我市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各部门及乡镇全面推动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及其机制建设。10月份,出台《应城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市推进大会,明确要求各镇、办事处、场、村(社区)以及市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组织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直部门和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群众团体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用法律顾问。截止11月底,我市16个镇、场、办事处及65个市直部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四)规范行政依据,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并印发《应城市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办法>的通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及制度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等必经程序。加大政府法制机构在调研起草环节中的参与力度。今年以来,共制发了《应城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应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应城市加强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12份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均严格遵守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并按规定向我市人大常委会和孝感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报备,及时地进行了规范性文件实施的事后监督和后评估,极大地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
(五)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监督问责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严禁从事执法活动。今年5月份,根据孝感市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第二次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共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 96个,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2042名。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操作流程,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过程全记录制度。今年以来在食药、安全生产、环保、交通等重点领域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更大力度、更严标准、更强措施,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7月9日,我市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市工商局、食药局、城管局等部门进行案件质量现场检查。
3.加强审计监督助推依法行政。今年我市加大对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高度关注财政、政府投资、民生资金等领域的执行情况,全年共完成80余个审计项目,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核减部分政府投资额,提高了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4.严肃治理乱收费行为。今年,我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活动,对建设、规划、房产、质监等部门和电力、金融以及中介服务行业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制定《应城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应城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对21个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14个经营服务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全部公开。
5.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市政府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提案,狠抓督办落实,确保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2015年市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9件,政协委员提案11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六)多措并举,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1.依法公正办理复议案件。2015年我市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试点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改革工作力度,着力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在案件复议中逐步引入建议、约谈、通报、督办等办案纠错手段,不断提高办案实效。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案件办理中没有出现一起超期办理和复议后重新提起诉讼的情况。
2.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通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3.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市政府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职能,主动抓好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指导协助企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应急专班。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定期开展矛盾集中排查调处。市政府法制办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交集的案件,凡是当事人双方有调解意愿的,都在分清是非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化解争议的最佳方式,确保裁决效果。对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争议,主动进行调解。对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试行在立案受理环节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
(七)推进政务公开,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后,在“应城网” 信息公开栏,重点强化对 “财政信息、重大项目、公益事业、救灾救助、保障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10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凡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均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公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3445条,让社会公众及时知晓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力地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2.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新《预算法》规定,今年我市在公开市级财政总预算以及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四统一”,即统一公开主体、统一公开载体、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时限的要求在应城网上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数、投资额、进展情况;适时公开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计划和建设、分配和退出等方面信息;细化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内容,包括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及时公开市政府采购的采购指南、采购目录、采购法规;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产品质量检查情况;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加强政府行政工作监督。不断完善“市长信箱”、“在线访谈、“政务通报”、“问卷调查等“网络问政”平台。今年以来,市长信箱共受理群众投诉建议641宗,举办在线访谈8次,发布政务通报5期,开展问卷调查9期。市政府及各部门通过公开征集群众意见,加大决策前的公众参与度;积极通过网上调查收集行政决策实施意见反馈,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八)强化法制宣传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年初,市政府制定全年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全年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重点,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市政府各部门,纳入依法行政指标考核监督范围,完善普法工作考核、督办、追究等制度。全年先后开展了由市财政局局长讲解新《预算法》、市发改革局局长讲解PPP合作模式、市环保局局长讲解新《环保法》、市金融办主任讲解《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支农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
2.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2015年,我市坚持把全面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发挥宣传、组织、文化、教育等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全年共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暨法制宣传日、法院进校园、法律进社区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月17日,成立由市依法治市办、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3个工作督查组对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3.落实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今年,我市在创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方式的基础上,加强对新颁布(修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方面法规培训,切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7月9日,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召开法治应城建设暨规范依法行政座谈会,邀请市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为各执法部门负责人作法规知识培训,通过阐述如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九)完善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为适应政府法制部门职能加强的现实要求,3月,市委市政府正式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独立机构,对外独立行使政府法制工作职能。为贯彻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要求,11月10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批复设立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和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办公室,增设人员编制3人,充实和加强法制机构工作队伍,将依法行政推进、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法律顾问经费纳入专项预算,为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充足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2015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极个别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还比较薄弱。三是行政问责机制有待健全,尤其是对于依法行政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追究力度不足。以上问题,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三、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6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相关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强化市政府法制工作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单位的法制员和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研究决定机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前期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的基础上,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逐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试运行工作,强化法制监督力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打造高效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四)进一步规范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操作流程,建立对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过程记录制度。督促各执法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规范各种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程序规定。落实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执法决定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制度。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市政府及各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充实部门法制机构力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行政决策、处理纠纷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