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01.2016  08:50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孝感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大力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孝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统筹谋划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高位推进

  (一)加强部署安排,严密组织落实。2015年1月,孝感市出台了《全面推进法治孝感建设实施意见》,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将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奋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战略目标上统筹谋划,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执法改革、权力清单、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务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法治建设载体,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实施校地合作,深度挖掘秦简法文化,建立“睡虎地法治论坛”永久性会址,提升法治建设软实力。

  (二)加强整体制度设计,谋划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按照有前瞻性、科学性和本地特色的工作思路,组织编制《孝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5-2020)》,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9个方面44项主要任务,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三)健全领导学法制度,提升“关键少数”的法治能力。2015年3月,市委中心组年度第一次理论学习专题学法,邀请知名法学家周叶中教授为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做宪法辅导报告。4月,市委举办全面推进法治孝感建设专题培训,市委书记、市长向全市干部作法治辅导报告。5月,市政府印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共开展7次常务会议学法活动,涵盖了《行政诉讼法》、《立法法》、《环境保护法》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领导带头学法步入制度化轨道,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创优法治品牌,协调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县,云梦县在全省法治湖北、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的三次大会上,代表孝感作工作经验交流。孝南区书院社区成功申报为全省立法联系点。

  (五)成功申报地方立法权,拓宽支持发展的制度空间。按照《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就立法能力、立法需求开展调研,全面梳理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完成了《关于申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报告》的起草和申报。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在市政府法制办增设了立法科,专门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工作。开展立法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开展立法工作的软实力。7月,孝感市正式被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16年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目前已开展立法项目建议的征集工作。

  (六)配齐配强法治队伍,法制机构建设走在全省前列。2015年,市编办重新修订市政府法制办“三定方案”,由3个科扩充到5个科,编制人数增加到16人。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全办平均年龄35岁,学历均为大学本科以上,硕士研究生占比40%,法制机构优化力度赶超全省。基层政府法制机构注入新血液,2015年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共新增6人,目前均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

  二、明确行政职能权责,构建限权高效行政体制

  (一)扎紧依法规范用权之笼。2014年,完成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成为省内首个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市州。2015年,根据市审改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结果及市直部分单位职能调整的情况,调整并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为3663项。近期,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孝感市已启动新一轮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经过多轮调整和审核,决定并正式印发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57项。2015年以来,承接省政府下放事项5项,随国务院取消而取消2项、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3项。能继续下放的,一律下放县一级政府。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权力下放与能力建设同步推进,确保县级相关部门规范有序承接下放的审批事项。完成非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确定属于国务院、省政府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没有属于市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立的非许可审批事项。

  (三)扎实推进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完成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事项和具有“双重法人”身份的事业单位的清理工作,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88项,积极推进从事中介业务服务事业单位脱钩改制。

  三、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市政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以政府名义签署的《孝感市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服务采购合同》《孝感市驻京联络处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纪家庙村村民委员会房屋置换协议》等11件政府合同、协议均进行了法律审查,涉及标的额123亿元,有效降低了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二)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关于开展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选聘法律顾问。目前已全面完成法律顾问聘请工作,共聘请法律顾问115名,全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实现。

  四、优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夯实良规善行之基

  2015年来,大力推进《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工作,通过完善制发程序,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制发质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全年市政府印发15件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15件,规范性文件审查合法率、审结率、备案率均达100%。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送的5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

  (一)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良好的工作保障机制。市政府对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制定程序作出了规定,明确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得印发执行。2015年,印发并实施《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签批、运转等程序进行了科学的流程制度设计,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高效运转和有效实施。

  (二)创新制度落实,努力提升制发管理水平。形成规范性文件制发“十制”工作法,实现了规范性文件制发与管理工作科学、民主、高效。一是坚持制发立项制度。年初征集并确定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计划,有效地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二是坚持调研制度。起草部门按照“三情”结合的要求,吃透上情,把握外情,熟悉内情,高质量的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三是坚持听取意见制度。通过书面发放征求意见书,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调研会以及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实行“开门纳谏”。  全年就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召开各种协调会30多场(次),在网上征求意见10件(次)。四是坚持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审查制度。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事前均交由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五是坚持会议集体决定制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发布。六是坚持备案审查制度。建立统一的“三级政府、二级监督”的工作机制,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对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备案审查。七是坚持实施后评估制度。全面掌握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八是坚持规范性文件汇编制度。每年组织编印《孝感市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目前按年度累计汇编11辑。九是坚持解读制度。市政府及时对新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在孝感日报、孝感市门户网等媒体上进行解读,共发布解读信息50多篇,便利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十是坚持清理制度。市政府坚持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促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推进市直“三区”综合执法改革。“三情结合”制定综合执法机构组建方案,在重要部门和重点领域继续深入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目前,行政审批局在市高新区挂牌,高新区、临空区综合执法局组建方案已经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继续在文体新广、农业、城管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支持市工商局整合执法职能,率先在全省推行“一支队伍办案”,实施一个拳头执法、一个口径对外综合执法模式。

  (二)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根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机构变动情况,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统计和公告,全面掌握行政执法“家底”,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市直行政机关共61家(含垂管单位10家),全市在编、在岗并持有执法证(含监督证)的人员15000余人,全市行政执法经费保障额度为2.9673亿元。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对全市食药监系统、市直22个部门233名新进或调整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并对成绩合格人员申办执法证件。

  (三)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了办案审核决定分离、行政执法告知和调查、听证、执法案件法制机构审查、执法案件案审会等制度,认真开展流程再造,确保办案制度、程序规范运行。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断规范,对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行备案审查及监督指导。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了统一、细化、量化的行政处罚幅度和标准体系,或执行省级部门制订的基准制度。

  (四)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在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推行“一案一考评、一月一小评、一年一总评”评查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及时向各县(市、区)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通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工作要求,增强了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

  (五)密切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市政府与市检察院联合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会议,行政执法机关全部接入市县两级“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有效提高了“两法衔接”工作的便捷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整体合力。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件39人,移送33件36人,公安立案31件34人,逮捕6件8人,起诉7件13人。

  六、依法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一是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机制。出台孝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调查程序规定》、《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规定》和《行政复议和解调解规定》。二是建立行政复议白皮书制度。印发《孝感市2014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白皮书》,重点对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三是案件量质同升,复议公信力大增。2015年,市复议委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8件845人,受理69件836人。受理案件中已审结66件833人,其中,维持36件,占54.6%;驳回申请1件,占1.5%;撤销、确认违法8件,占12.1%;和解和自愿撤回申请17件,占25.8%;其他4件,占比6.0%。件件做到案结事了。

  (二)大力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专门听取2011-2014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印发《孝感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目前已审结3件,胜诉3件,另有1件尚在审理中。

  (三)全面启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密切行政复议与信访对接,及时依法处理群众诉求中属行政争议性质的信访事项。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模式,稳步推进联合接访。编制《孝感市常见信访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组织开展落实《信访条例》执法专项检查,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全市信访件1276批(次),5258人(次),分别比上年下降26.99%,21.78%

  七、完善行政行为自律机制,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一)继续坚持向人大政协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常务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在年度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人大常委会认真听取报告并予以审议。向市政协通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并听取意见建议。市政府认真办理人大审议意见、政协反馈意见,并出具书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接受全面立体监督,得到更广泛的支持。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以来,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建议122件,政协提案25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         

  (二)发挥审计、监察监督作用。强化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监察监督和问责,不断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五大领域信息公开。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5年全市52家单位,通过该平台发布信息850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8502条,占总数的99.9%。坚持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在巩固政府公报、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的同时,正式推出政务微博“孝感发布”和政务微信“微孝天下”,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加强与网民的互动和舆情引导。

  八、铸造法制宣传品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009年至今,孝感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始终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2015年,不断拓展宣传平台,除 中国政府 法制信息网、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市门户网等既有宣传渠道外,在孝感日报开辟“法治专栏”,每周二在第四版全版刊载民生关注度高的法治新闻报道,增加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可度。2015年,累计在各类媒体上刊发法制信息和理论文章635篇,其中在 中国政府 法制网刊发10篇,湖北日报刊发1篇,湖北政府法制网刊发156篇,《法治政府》刊载7篇,新华网、光明网及网易、腾讯等重要媒体刊发8篇,擦亮了“法治孝感”的城市名片。

  回顾过去一年,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念还需要进一步确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务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决策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公众意见的有效反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作用发挥等尚需加强。三是监督机制还存在不足。事前、事中、事后的内部制度监督需要进一步完善,事后评价、责任追究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九、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2016年,孝感市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点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综合指导。出台《孝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5-2020)》,并实施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工作指导,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科学实施法治建设依法行政部分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优化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创建全省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备案审查双试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制发管理,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率100%。按照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的要求,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指导和监督,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

  (三)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做好立法权承接、行使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对城乡建设规划、文体新广、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有立法任务的市直部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指导、培训,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推进完善重大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严格履行政府合同、协议、重大涉法事项的法律审查论证,切实降低法律风险。巩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成果,完善法律顾问的选聘、管理以及考评机制。加强对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在全市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示范点创建评选工作。

  (六)稳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开展新一轮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厘定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市高新区、临空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根据全省五年大换证的工作要求,开展全市15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制度。组织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审并进行通报。继续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落实。

  (八)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办案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建成市行政复议中心,承办武汉城市圈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联席会议暨工作现场会。实施《孝感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深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促使该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良性化的轨道。

  (九)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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