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宜昌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面对新的形势与任务,今年宜昌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意见,紧紧围绕我市“十三五”时期“两个率先、两个进位”的发展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一个中心”:即以服从并服务于宜昌大城建设为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即参谋参在政府重大决策之前,谋划谋在机制和亮点创新,顾问顾在重大矛盾问题的处理和化解;实现“三个相适应”:即推动政府法制工作与国家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和要求相适应,与宜昌在全省全国的地位相适应,与宜昌大城建设的需求相适应,加快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
一、制度引领,全面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1、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纳入立法范围,巩固改革成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同步推进立法与改革工作。积极协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编制好地方性法规的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制定工作。
2、切实保证立法质量。坚持围绕宜昌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避免大而全,着力小而精,体现地方特色,服务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主导项目立项、立法决策及组织协调。创新立法方式,开展立法协商,探索建立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分析、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科学设计制度和措施,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全面落实《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增强文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实规范性文件起草调研和实施后评估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
二、化解矛盾,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改进案件审理方式,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
5、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切实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应诉技巧和能力。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6、加强非常设机构管理。代市政府起草加强行政机关非常设机构管理的通知,强化印章管理,完善责任机制,避免因非常设机构的行为不规范导致行政机关在相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
7、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政府法制机构与案件多发部门和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法制机构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把关职责,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
三、创新谋划,扎实服务重大决策法律保障
8、优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继续围绕决策主体是否超越法定职权、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既要坚持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强制性规定,又要在法律框架内有效实现决策意图。
9、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进一步建立吸收各方面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专家库,提高法律顾问水平。
四、规范执法,不断优化法治发展环境
10、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拓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宜昌高新区综合执法,有序推进黄柏河流域及有条件的乡镇等区域综合执法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环境保护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11、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完善执法程序,推动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制度。健全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
12、全面推行权力责任清单。配合编制部门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及时对外公布,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推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
五、多举并措,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3、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修订完善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推动考核结果运用。
14、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进一步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组织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制讲座,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5、主动解决法治建设短板问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服务跟进制度。围绕指导服务基层县市区,建立领导班子联系县市区法制工作制度。围绕大城建设的重点部门、重点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细化工作方案,推动解决基层依法行政短板问题。组建行政法学研究会,加强理论研究和创新,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智力支持。
六、凝神聚力,用心打造敬业有为干部队伍
16、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落实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制度。通过定期培训、集中轮训、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干部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强化绩效考核,促进干部更好履职尽责。强化宣传调研,充分利用“宜昌市政府法制网”和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及形式,深入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提升干部能力。
1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好党要管党、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反腐倡廉思想与制度防线,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廉政建设,自觉弘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正能量。
18、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机关干部理想信念、意识形态教育,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形成奋发进取、脚踏实地、分工负责、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的工作氛围。积极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党建先进机关、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