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宜昌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今年宜昌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贯彻落实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新形势下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为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继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和《宜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改进考核方法,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反馈落实机制,形成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倒逼与强化机制。
3、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促进述法与述职述廉“三位一体”;举办全市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4、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建立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定期到联系点开展调研,督促、指导基层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从不同侧面为全市推进法治建设探索、积累经验。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5、积极筹备地方立法工作。积极向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汇报,力争宜昌成为全省首批赋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研究建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工作机制,科学设置立法机构,充实立法人员队伍,为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作好各项准备。
6、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和地方特色,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制度建设服务改革创新;推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制度化,完善制度廉洁性评估和风险评估,建立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有计划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7、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围绕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三个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不得作出决定。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8、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督,对投诉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作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决定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建议,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民评民说”等方式,继续组织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召开全市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夯实案卷评查基础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完善“两法衔接”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9、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向基层延伸。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定重大决策、处置重大资产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建立统一权威的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
10、全面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坚持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法治准则,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对外公布,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推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
11、积极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深入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围绕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下移执法重心、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等要求,不断探索创新,有序推进三峡工程坝区、宜昌高新区、黄柏河流域及有条件的乡镇等区域综合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四、加强行政复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2、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研究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经费保障等措施,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建立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13、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引导行政争议依法终结;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行政首长参与办案制度;改进案件审理方式,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形式改进和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14、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提高应诉技巧和能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与人民法院、信访等单位沟通互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救济途径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5、充分发挥仲裁定纷止争功能。重视支持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法制机构与仲裁机构工作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仲裁机构在政府招商引资、民商事事务中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仲裁工作的宣传,指导仲裁工作向基层拓展,提高仲裁工作的影响力。
五、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16、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机关干部法学讲堂,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理念和思想理论水平。
17、继续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党员干部群众观念,巩固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18、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宣传。制定机关文稿起草和信息报送奖励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和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做好市政府法制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
19、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各项廉政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积极争创党建先进机关、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