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2013年 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补充通知
14.10.2014 15:08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沙洋监狱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各有关从业机构:
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2013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备案的通知》(鄂土资发〔2014〕19号),湖北省鄂西地质测绘队等14家单位提交了劳动仲裁书等资料,经审查,厅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准2家测绘单位、1家招标代理单位、1家工程监理单位、1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9家施工单位补充登记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以上备案单位在备案有效期内准予从事备案业务范围内的土地整治相关业务。
对冒用其它公司人员的公司,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考核考评时扣10分,相关人员信息从从业人员信息库中核减。具体名单见附件2。核减人数后不能满足应具备资质所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取消登记备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3。
附件:
1. 补充登记备案单位名单;
2. 通报批评、考核考评时扣10分单位名单;
3. 取消登记备案资格单位名单
2014年9月25日
1、 补充登记备案单位名单
3、 取消登记备案资格单位名单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4.10.2014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