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亮出2017年反腐成绩单
我省亮出2017年反腐成绩单,查处一把手案件同比上升53.6%
全年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121件
1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2017年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情况。
2017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25826件,同比上升15.4%;处分党员干部22561人,同比上升9.7%。
其中,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案件121件,县处级干部案件1207件。惩处“关键少数”力度加大,全省查处各级一把手案件1643件,同比上升53.6%。省纪委立案审查了杨天然、周松青、丁么明、黄家喜、罗涛、程颖、马文洲等有影响的案件。
据省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中心调查,人民群众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率比上年上升2.44个百分点,比十八大前上升35.24个百分点。
问责管党治党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1102人
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全省换届风清气正。省纪委审核回复党员干部党风廉洁意见3144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建议不宜提拔、暂缓提拔或不宜担任有关职务18人,不宜作为换届有关代表人选提名25人。
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全省立案审查涉及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55件、违反组织纪律案件695件,同比分别上升20.9%、18.3%。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全省共处置问题线索51655件,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6107人次。对反映失实的23559件问题线索予以澄清了结,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全省共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961个,问责党组织104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102人,党纪政纪处分403人。
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171个
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17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03人,责任追究3175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扶贫领域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省立案3713件,党纪政纪处分2312人,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取消35.59万人不符合政策享受的扶贫款物,将51.95万名符合扶贫政策的群众纳入享受范围。
认真调查核实中央环保第三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18个方面74个重大问题线索,省纪委对221名责任人诫勉或纪律处分,其中对23名省管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7名省管干部予以诫勉;同时,责成76家责任单位和265名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坚决防止“灯下黑”,处分违纪纪检干部145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零容忍”、严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全省立案审查173名纪检监察干部;处分145人。其中,省纪委立案审查纪检监察干部11件,处理厅级干部5人、处级干部6人。(杨宏斌 吕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