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12.01.2016  02:46

 


各市、州、林区供销社,省社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2]24号,见附件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5号)和全省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有关工作布置,现就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类推荐


各地、各单位结合全国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条件》(供销厅合字[2012]24号附件1),以及本地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情况,择优向省社推荐一批特色鲜明、运作规范、带动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社将从中选择100家作为省级示范社予以重点扶持,其中特别优秀并达到全国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条件》的,将向全国总社推荐申报示范社。


二、积极申报


各市、州、林区供销社对照全国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条件》(供销厅合字[2012]24号附件1),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县级联社积极申报,填写《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供销厅合字[2012]24号附件2),汇总填报《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汇总表》(供销厅合字[2012]24号附件3),其中推荐申报全国总社示范社的要特别注明。省社直属企业参照以上办法填报。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州、林区供销社和省社有关直属单位将《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汇总表》汇总填报后,于4月10日前将电子版报省社合作指导处。《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汇总表》需另行打印并盖章,报省社留存,作为省社评选省级示范社的档案依据。


2、有关市、州林区供销社和省社有关直属单位组织已入选全国总社2011年示范社的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填写《 2011 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情况调查表》(供销厅合字[2012]24号附件4),于4月10日前将电子版报省社合作指导处。


联 系 人:彭彭


联系电话:8577555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


相关工作的通知  http://www.chinacoop.gov.cn/HTML/2012/03/19/74383.html


 


2、2011年全国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2:


 


2011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湖北省京山银丰棉花专业合作社


湖北省锦合宣恩县有机茶叶专业合作社


湖北省嘉鱼县三湖茶麻专业合作社


湖北省英山县兴合茶叶专业合作社


湖北省十堰郧西县六郎镇马头羊专业合作社


湖北省崇阳瑞发雷竹专业合作社


湖北省大悟县刘集乡茶叶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


湖北省随州金橄榄油菜专业合作社


湖北省鹤峰县龙腾香菇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