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资源环保工作重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防治农业面源、完成农业减排、监测修复土壤重金属污染等主要农业资源环保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要求更高。2016年农业资源环保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农业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增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保护资源、清洁生产、废物利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为手段,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积极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 贯彻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方案,加强对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协调,积极参谋,主动作为,积极争取资金投入,推进专项行动项目。重点抓好郧阳、安陆、东宝等县区及汉江中下游等重点流域一批重大农业资源环保项目的落地实施。积极争取省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系列支持奖励政策,推动秸秆以用促禁,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其中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达到60%以上。
(二)扎实做好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 认真开展普查数据分析评估与成果利用,指导科学治理,扩大修复示范,基本完成石首市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与禁产区划分试点工作。完成重点区域水稻土壤重金属与稻谷1对1协同监测,设立7051个多个国控点开展重金属土壤定位监测。贯彻即将颁布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精神,争取资金和项目,促进我省农产品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监管。
(三)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 在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汉江流域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重点抓好三峡库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兴山县)和汉江流域农田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安陆市),拿出可推广复制的治理模式或集成技术。做好丹江口库区等典型流域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作,加强18个面源污染国控点监测,支持美丽乡村创建,推动清洁投入、清洁生产、清洁产出。配合环保、畜牧等部门,督促农业减排项目落地实施,确保2016年农业减排目标完成。
(四)全力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按照种养结合、农牧互促、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理念,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创建一批生态循环高效农业示范县、村和园区(基地),加快构建“园区小循环、村级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的生态农业体系。2016年,拟计划推进三级创建点达到100个,其中示范县(市)5个、示范村30个、(园区、基地)65个,夯实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基础。
(五)不断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快建设郧西、五峰两个省级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区,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点的管护,组织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收集,积极探索野生资源科学利用,发挥资源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加大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生态控制和生物防治力度,重点抓好16个水花生叶甲繁育基地和3个水葫芦生物防治基地建设,推广生物防治面积80万亩。对发生面积大、危害重的外来入侵生物,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减少外来有害生物危害。
(六)加强农业资源环境重大问题调研。 针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决定》和即将出台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对策建议。加强两个《条例》的宣传,加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积极探索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等环境友好措施应用推广等方面的补偿办法。依法调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