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201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会
(文/厅财务处 图/厅宣传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指导试点地区开展201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10月9日下午,省水利厅在汉举办201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培训会,对襄阳市引丹灌区、漳河灌区二干渠、当阳市、松滋市4个试点地区水利部门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有关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人、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培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金河出席并讲话,厅财务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
赵金河指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是促进农业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客观要求,也是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内在要求。他要求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一要明晰农业初始水权,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要明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总量封顶,根据本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农业生产发展实际需求和节水技术应用等情况,科学核定本区域的农业用水总量,确定用水上限。加快推进水量分配,要将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到用水户、落实到水源,明晰用水户水权,让用水户知道对明确给自己的用水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通过用水户节约出来水量的交易、政府回购节约出来的水量等,使节水者获得经济利益,激励用水户自发节水;二要推进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主体及其责任。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对工程产权进行界定并颁发产权证书,结合当地实际,可以将工程使用权、管理权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村集体、受益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明确管护责任,具备条件的可移交所有权;三要规范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协调管理职能。农民用水者协会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主体,必须规范建立。通过农民用水者协会规范化建设,赋予其工程产权和水权,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工程监督、水价制定、用水管理、工程管护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改革的积极性。四要合理制定农业用水价格。在体制改革和工程改造完成的基础上,分析农民经济承受能力,按照促进节约用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降低农民水费支出的原则,合理实行国有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终端水价制度;五是加快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支撑条件。要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使农水水价综合改革有政策支撑。要加快建设配套供水计量设施,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加强节水设施建设,为农水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工程支撑。
赵金河强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创新的工作,既有工程建设、协会建设,又有制度建设,既涉及到政府、灌区管理单位,又涉及到农民用水者协会和广大农民用水户,利益关系复杂。他要求各试点地区要从严要求,向实处发力,全力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一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各试点地区要积极与发改、财政、农业、物价部门沟通,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快组织实施,确保改革进度。要在基础工作上早动手、早落实,在供水价格调整、落实精准补贴政策上早谋划、早准备,确保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三是加强绩效评价,严格资金管理。今年各试点地区中央和省级共补助资金1400万元,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四是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宣传引导。要多宣传,多沟通,打消群众疑虑,使农民群众理解支持改革。五是积极总结经验,提炼成功模式。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总结出一套适宜当地的改革模式,以点带面,带动周边地区主动改革。
培训会上,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利工程系副教授罗强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并对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专题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