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

05.08.2016  13:38

为认真做好2016年省民宗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6〕150号)要求,现将省民宗委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综合能力;

3.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题结构

公共试题4道,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急突发能力、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通用能力。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三)面试试题均按答题时间20分钟掌握。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由我委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岗位2个,入围考生7人,设1个小组进行。

(一)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小组考官人数为7人。

(二)监督员、记分员的组成

面试考场设总监督1名,监督员(兼记时员)1名,记分员1名,核分员1名。总监督由委机关纪委负责人担任;监督员(兼记时员)由监督检查处干部担任;记分员、核分员由人事处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派组织纪律性强、处事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

(三)确定面试考生

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前3名考生确定为面试考生,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已于2016年7月8日在省民宗委(826房间)进行,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人事处负责通知其参加面试,并做好有关通知记录。

四、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于8月13日上午8:10前到省民宗委机关八楼侯考室(806房间)报到,并将通讯工具关闭交工作人员暂存,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相关证件,考生全部进入候考室后,由监督员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按招聘岗位进行分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五、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机关党办纪检人员在面试当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前15分钟送至面试考场,由考场监督人员,1号考生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记时员开始记时;

(四)答题时间为每题5分钟,答题到4分钟时记时员应提醒考生,到5分钟时由记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主考官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定于2016年8月13日上午9:00进行。面试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结束。

面试地点:省民宗委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16号)。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hbmzw。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87236133(省民宗委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87236652(省民宗委机关纪委)

 

 

 

 

 

                                                        湖北省民宗委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