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场秋点兵 实战练精英——省检察院举办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
这是一场模拟实战的激烈竞争;
这是一场法律知识论辩大比拼;
这是一场控方和辩方的唇枪舌战。
本网讯(记者 谭明 龚陪 摄影 胡晶晶)11月2日至11月5日,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公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公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公诉队伍素质能力,省院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
本次竞赛按照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的赛制进行组织,分为公诉业务笔试、公诉业务答辩、案例论辩赛三个项目进行,是一次体力、耐力、脑力和理论功底、办案能力的全面比拼,更是一次为全国竞赛做准备的“大练兵”。
来自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诉、刑事审判监督,职务犯罪检察等部门共70人参加了竞赛。经过激烈角逐,40名本届选手和往届获奖的6名选手进入业务答辩和论辩环节。
“假冒身份骗取财物,该行为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身患癫痫仍然驾车导致4死8伤,该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
46名选手分为控辩两方,共23组,紧紧围绕比赛案例,就事实归纳、法律适用、法理人情展开论辩。
“一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怎么不是故意?”
“一个积极治疗还带着妻儿的人,怎么不是过失?”
“......根据刑法第115条,需判处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案应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各选手你来我往,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激烈交锋。在这个竞技场中,我们能看到选手们敏锐的逻辑思维,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能看到选手们沉着的随机应变,自信的谈吐表达;更能看到我省公诉人良好的精神面貌,优良的竞技水平。
“从笔试到论辩,选手们碰撞出不少精彩的火花,给大家带来了一场头脑风暴。这些选手的表现令我肃然起敬,我们也非常受教!”此次竞赛的评委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家林对各位选手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
省院政治部副主任高艺通报了竞赛评选结果:
武汉市院、十堰市院、宜昌市院、荆门市院、恩施州院等5个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
王俊娥等15名同志荣获公诉业务竞赛能手。
徐孟李、徐永芳、高尚、李鑫、胡继宗等5名同志荣获公诉业务竞赛标兵。
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郑青出席颁奖仪式并发表讲话。
郑青对参赛选手和单位所获得的成绩表示了祝贺,对参与竞赛组织工作的专家评委和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郑青强调,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检察人员肩负的职责更加重要、使命更加崇高。在“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全面实践运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职责、“捕诉合一”新办案机制即将全面推行的大背景下,必须把专业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全面总结好相关竞赛活动的经验,继续加大赛场选马和岗位练兵力度,培养更多可点之将,可造之才。
郑青希望此次参赛的选手,能够再接再厉,当好勇挑重担的尖兵,成为大家学习的镜子和对标的标杆;当好理论研究的先锋,成为公诉业务的专家;当好“传、帮、带”表率,增强全省公诉人才储备的广度和“厚度”。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胜坤主持颁奖典礼,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颁奖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