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启动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综合督查

23.05.2016  14:31

为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市人民政府决定在5、6两个月期间开展全市2016年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活动。

此次督查内容:一是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湖北省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主要督查内容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和区域性、流域性环境问题;重大减排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超标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危害群众健康、破坏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工业园区及企业环保制度不落实、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等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上级督办的重点环境违法问题,以及对上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三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包括对环保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经费投入情况;建立政府领导、环保部门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大环保”体制,明确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等情况。

目前,环保综合督查工作专班已集中一周时间全面梳理全市存在的环境问题,精确锁定了277个重点环保问题。全市已派出11个综合督查组赴每个县市区巡查,督察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对长江沿线的县(市、区)。督查组将每周汇总一次督查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问题整改不力者,将采取“一票否决”“召回问责”等措施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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