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的预通知

18.07.2016  21:07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6年党委全委(扩大)会议拟于8月22-23日在校内举行,会议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科技三会”讲话和李克强总理在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聚焦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研究促进学校跻身一流的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

会议正式通知,将于8月中旬发布,请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委员、校纪委委员、校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授代表提前做好参会准备。

会议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1.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发规处)。

2.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各学院)。

3.五个“十三五”子规划,即学科建设子规划(责任单位:学科办)、师资队伍建设子规划(责任单位:人事处)、人才培养工作子规划(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工作子规划(责任单位:科技处)、信息化建设子规划(责任单位:信息技术中心)。

4. 三个管理办法,即职称评审办法(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科技奖励办法(责任单位:科技处)、考核办法(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发规处、监察处)。

5.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的工作报告(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6.请相关责任单位在分管(联系)校领导的指导下,抓紧时间准备上会材料。在准备材料过程中,思想要更加解放一点,创新意识要更强一点,改革力度要更大一点,充分体现向一流看齐,向一流迈进的总体要求。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