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烟草专卖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 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组织机构。 严格按照法治建设要求,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市局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构,配齐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强化职能,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保证推行法治工作顺利实施的总体要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市局法规处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系统法治工作。二是在日常法治工作开展中,市区两级均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局法规部门作为法治建设的牵头部门,做好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每季度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法治建设工作;相关业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提升工作合力,努力把法治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是每年结合武汉市政府、省局法治工作要点和市局整体工作要求,在年初组织召开全市系统法规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年度法制工作要点》,以文件形式明确本年度法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主要措施,通过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年度法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狠抓行政服务窗口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精神和武汉市政府“三办”要求,努力推进行政服务质量提升,落实法治惠民政策。根据市政府“三办”改革要求,梳理编制《武汉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表》,公示公开“三办”事项明细,确保按期完成“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年度工作目标。积极筹备行政许可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目前,江岸、武昌、洪山、青山和黄陂等5个区局已获得入驻,其余8个区局均通过设立了“分中心”。按照“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规范透明、网上办理”的工作思路,我们以政务透明公开为纲,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双十承诺”、“限时办结制”等承诺机制,制定了《武汉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规范》,将行政信息公开与“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紧密联系。修订合理化布局规划,精简申报材料和审批流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审批“绿色通道”,赠送卷烟柜台给予扶持。严格落实12313行业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专线的整合工作,积极开展可视化政务督查工作,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市治庸问责办督办的问题为重点,坚持开展季度窗口专项检查,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以及履职不力、态度生硬等情况的发生。
(三)落实法治惠民工作举措,优化行政服务效能。 全市系统严格地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证件管理员受理、市场组现场勘验、管理所拟定初步意见、专卖办审核、分管局长审批”的流程步骤,履行行政许可服务职责。现场勘验环节,专卖人员按照“双十”承诺规定,在受理零售许可申请后的2日内,由指定所辖区域的市管组(至少2名专卖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及申请条件进行核查,并及时制作现场勘验图、采集新增户地理坐标信息;找准新办服务的切入点和关键内容,确保卷烟零售市场准入关口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同时,专卖办持续加大与卷烟营销部门协调力度,主动消除办证入网衔接时间损耗,进一步缩短新增客户入网销售时间,新办零售许可证和入网销售平均用时都保持在4至5个工作日的合理区间。2017年至今,全市“双十承诺”履约率100%,行政服务社会满意率100%。
(四)清理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扎紧权力运行笼子。 武汉市局依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对“权力清单”、“程序清单”、“责任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将7大类别38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保证“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行政执法不缺位也不越位。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权力清单对我局信用信息目录进行调整,确保专卖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能够按期进行“双公示”,透明化运作。为预防和解决当前专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办案不严谨等问题,制定并公布《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卖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增强全市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
(五) 扎实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 ,规范权力运行 。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市局先后制订印发了《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检查督导制度》、《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民主评议制度》、《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意见建议反馈答复工作规程》等制度,对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组织建设、原则要求、方法步骤、检查督导、民主评议及公开事项的操作流程等进行了全面规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完善组织机构。市局调整了办事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权范围和岗位职责;在全市系统建立了30人的办事公开信息联络员队伍,全年组织开展2次专项培训,学习公开清单编制原则和办法,统一公开事项的录入和维护方法。三是制订公开清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市局整顿办采取集中编制公开清单与广泛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办法,制定了我局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公开目录。目前,梳理清单规定的公开项目共计1898项,其中,市局各部门276项,基层单位1622项。四是形成了“1+多”的公开平台。为使社会公众、行业上级和干部职工能够多渠道地了解公开信息,我们明确了“1+多”的公开载体,即以省局“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平台”、市政府政务网、中烟新商盟商务平台和市局对外网站为向社会及行业公开的主要平台;以市局OA平台及专业管理平台为对内公开平台;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宣传栏、公示窗、公告角为辅助的对内补充公开平台,形成了全方位、多视角的公开方式。
(六)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审查工作 。 1.认真制度文件履行合法性审查。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对市局专卖办、营销总部、科技信息中心提报的8项内部制度文件从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程序制定、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备是否全面、及时三个方面做出合法性审查,保障行政执法、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源头合法。 2.组织开展《武汉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工作。 法规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搭建专班,开展行业内调研,积极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组织面向营销、专卖、内管干部职工的多场次研讨会征求意见,现已完成草案(第二版)。
(七)延伸法律服务“最大半径”,积极服务法律疑难、认真化解法律纠纷。 伴随着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市系统法律风险意识日益加强,法规处协助参与诉讼纠纷和咨询,法律服务覆盖到机关基层、人事劳资、行政执法、招标管理等多个领域,回复法律咨询12项。
(八) 推进制度建设,丰富行政执法责任制内涵。 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理念,在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工作规范》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专卖执法行为,推进作风建设关口前移;制定《行政执法文书复核暂行规定》,强化对执法文书的复核,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降低执法文书差错率,减少行政执法争议。从制度设计层面,丰富行政执法责任制内涵,夯实专卖执法监督的基础。
(九)严格管理执法检查证,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性。一是 制定《武汉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执法资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检查证件管理各环节工作要求和流程; 二是 落实申领人员岗前培训考试制度,将培训及考试作为申领证件的前置条件; 三是 严格执法资格审查,确保申领人员为拟从事专卖执法岗位的在岗在册正式员工,落实专卖执法事前法制监督。 四是 建立全市检查证件管理台账, 保证所有办证材料真实、合法、合规,按月统计专卖执法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按季度组织全市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调查,督促相关单位对执法证件动态管理。2017年,市烟草局为全市系统485名执法证到期人员更换了执法检查证件,同时收回旧证551个,声明作废旧证11个,明确了检查范围,从源头上保证了执法人员主体合法性,规范全系统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十)创新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加大考核力度。 1、坚持月度案卷评查机制。联合市局专卖办成立独立评查小组,采用各单位交叉互查和市局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按月组织全市执法案卷评查,并抽取部分案件进行实地回访,核实案件相关细节,调查专卖人员文明、廉洁执法情况。截至2017年11月,检查小组累计抽查行政处罚案卷1518件,占区局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数的37.10%,行政许可案卷1414份,占全市新办行政许可数量的37.57%,对稽查支队在系统中报审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予以审查,审查率100%。对抽查发现的少数法律条款运用出现偏差、证据收集不充分、程序倒置的案卷,责令相关单位及办案人员予以纠正,有效避免此类问题反复出现。2、建立评查问题反馈机制。为督促案卷评查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办案人员规范意识,巩固案卷评查效果。法规处从今年起,探索建立了评查问题反馈机制。要求各单位对每次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形成书面材料,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有针对性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今后工作中予以落实。截至今年11月,全市共反馈整改问题43个,案卷评查闭环管理模式初显成效。 3、 加大案卷考核力度。将案卷评查相关的三个指标纳入对区局的月度考核,并在年终法制工作考核中予以体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形成“赛场赛马”机制,案卷质量稳步提升。4、加强办案人员业务培训。为主动适应国家局案件管理平台操作流程,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决定等环节法律文书使用,今年,市、区两级法规部门相继组织办案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尤其强化了执法人员对案件调查终结前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6、市局认真组织专卖执法、法规部门开展执法疑难案件的会商。透过案件表面现象,深入分析违法行为性质,为案件定性处罚提供严谨的法律支撑,使案件查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避免因定性不准而引起执法风险。在全市法规、专卖战线的共同努力下,我局连续两年被武汉市政府评为“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单位”荣誉称号,全市系统今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十一)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是积极采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使用烟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化平台,形成了市局、区局、管理所三级执法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每起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录入、网上审批、网上核审,通过行政执法案件管理系统的使用,使行政执法处于全程监控之下,形成了层层监督、环环监控,点面监管的运行监督机制。二是落实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市局工作职权职责,认真完成市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三是配备信息化执法设备,提升执法效能。为市区两级执法人员配备了一批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设备,确保执法人员高质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 依托普法工作,强化法治文化建设 。 “ 七五 ” 普法期间,深入机关党委、一线所(部)、街道社区、烟草学会,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一是我局党委中心组坚持每年开展两次学法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学者,重点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行政执法、党内法规、企业管理、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对象扩大到市局领导,机关处室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市局机关全体党员。二是我局把学法与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要求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了领导班子年度述法述职报告制度。四是结合企业各战线真实法律需求,打造普法宣传讲师团,2017年组织80余场、200多个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将“法律条文、流程操作、风险预防”融于一体,激发全员知法、懂法、守法、崇法的意识;同时普法宣传深入社区街道,和经营户、消费者面对面开展守法经营和真假烟辨析的宣讲培训,使广大群众在喜闻乐见中真切感受到法治教育所带来的“法治红利”。四是成立武汉烟草学会法规专业委员,委员会为行业内法学理论研究、创新运用搭建了一个全新的平台,它结合社会、行业热点法律问题,通过举行年度法律专题研讨会、论文征集活动,以法律风险防控为视角,运用法治思维对“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运行、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守法经营”等多个领域的实际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武汉市政府法制办 武汉市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