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黄石港区人民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坚持以知法懂法为基础,依法决策为根本,依法办事为关键,依法监督为保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经济社会较快发展。荣获全省“六五”普法、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经济发展走在全市前列。
高度重视和提高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区干部、公务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一是实行政府组成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一月一法”培训学习考核制度,聘请专家进行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制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实行脱岗学习、调整到非公务员岗位或进行辞退,这样极大调动了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的积极性,提高了法律素质。与此同时,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除积极参加上级普法培训班外,还通过自学等方式大大提高了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二是调整专门的法律人才充实到政府综合部门,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具有法律专科以上学历占50%左右。三是以实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契机,抓住普法重点,落实学习制度,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要求,举办了全区“六五”普法培训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坚持把依法决策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实行依法决策,尽量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注重决策程序法定化,确保法定程序所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二是增强决策内容的透明度,每作一项重要决策,都采取一定方式,在一定公众范围内予以告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集思广益。同时,定期不定期地把重要工作决策事项进行公示,既满足修正和完善决策的需要,又在政府同干部群众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三是发挥决策咨询机构作用。成立了黄石港区决策咨询委员会,聘请了法律顾问,实行决策程序法定化,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和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按照要求,我区凡重大决策都要注重征询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高度和长远效应。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创造条件让他们专司其职,参与决策及其实施的全过程。五是进一步完善建立法律制约机制,包括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引咎辞职制等。比如说近几年来我们运用法律手段,在城市建设等工作中,广泛听取意见,平衡利益关系,依法签订有关协议和合同,依法拆迁补偿。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方面,区政府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开招投标,严格把关,使各项工作取得群众信服。为了杜绝人为因素,区政府长年聘请法律顾问,依法处理债权债务及其它有关事务,开展法律咨询,把依法治区与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由于采取以上措施,过去有一些难题一时没有解决,现在得到解决了。
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放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过去由于许多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大,缺乏必要的监督,很多部门往往是根据经验、习惯甚至关系来决定是否批准,影响了效率和公平。同时,数量繁多的行政审批,也使社会真正需要的公共服务常常处于“虚位空缺”状态。针对这一现状,我们把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作为增加政府执法和办事程序的透明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清理并公开行政审批,依法减少审批许可事项、改革审批方式,以此来提高效率、加强监督、方便群众。第一,清理并公开行政审批依据。我们对现有行政法规逐一进行了清理,对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外公布,并通过政府网站及其它适当途径和方式让人知晓,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二,改革审批方式,提高效率,加强监督。我们按照“能进必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将与经济建设、社会事务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审批项目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受理、大厅式办理、敞开式审批、一个来回办结”的方式。
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放在依法办事上。为了保证依法办事,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整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对执法人员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加强法律和业务素质教育。通过整顿,执法队伍的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如将建设管理局的执法部门与办事部门分开,专门对执法人员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以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改善执法队伍形象,促进了严管重罚和文明执法。二是公开办事程序。程序公开是实现办事公正、公平的重要条件,通过告示制度、档案文件公开制度、建立网上政府等措施,实行政务公开,较好的避免了失误和偏差。三是严格执法责任。依法办事的关键在于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责任人的执法目标明确,责、权、利统一,执法职责清楚,不越权、不失权;执法责任到位,做到事事有人管,不空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了重事实、重证据,正确运用法律,做到文书规范、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同时建立奖惩制度,有功则奖,有过必罚。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积极性。四是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的重大决策事项,定期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使政府的一切活动时时处在监督之中,较好的保证了行政的公正性、透明性。
把依法行政的落脚点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区政府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四城同创、企业改制、城市建设与管理、旧城改造等重大决策上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从总体上保证了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推动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协调和持续增长,全区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在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以上,人均GDP和财政收入指标在全省城区中名列前茅,科教文卫体及计划生育、民政工作、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19个单项工作先后进入全国、全省示范行列。
由于体制等原因,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对企业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直接干预现象,而不少困难企业还寄希望并依赖政府直接管理,这就是所说的不找市场找市长;一些本应由行业协会承担的管理功能,仍由政府部门管理;一些应由部门决定的事也要政府首长签批;不少社会个体一遇到矛盾和纠纷就找政府,即便是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纠纷,也要政府解决;政府在实践工作中存在错位和越位现象。
总之,在新常态下,我们将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职能放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