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在全年工作中,东湖风景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安分局全年办理各类行政案件330起,调解结案135起,行政处罚共208人。城管执法局共发现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8602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62 起,办理行政强制案件106起,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849份。市场监管局共查办各类案件19件,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案件发生,其他类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维持该局所作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案件1件,裁定撤销当事人撤回起诉。旅游局共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20余次,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30次,督促问题整改68个。行政审批局共完成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共10121件,其中行政许可案卷795项,办结率100%。房产管理局共填写专项检查记录表24份,下达专项整治整改通知书7份,信用信息扣分通知书6份,受理各类协助执行案件114笔,对辖区物业小区61处“胶囊房”进行了全面拆除行动。环保分局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9起,下达处罚决定书12份,下达查封决定书8份,移送行政拘留1起,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7份,完成了1个竣工项目的环保验收。财政局依法开展财政内部检查、“小金库”专项整治、部门决算真实性检查、2016年财务管理违规专项治理、2017年财务管理检查等大小共9次财政监督检查。城乡工作办事处全年发放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补贴XXXX元,发放低保资金XXXX元、临时救助资金XXXX元、高龄津贴XXXX元、独生子女保健费XXXX元,征收集体土地1463.51亩,房屋拆迁9.07万平方米,完成了67件市长专线、17件“城市留言板”网民留言的回复,回复率达100%。
二、 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全区申办行政执法证件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要求,结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了全区行政执法证及行政执法监督证换证工作。
(二)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一方面公开征求各相关方意见,另一方面请法律顾问和专家严格把关,对报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对审核通过定稿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报市法制办备案,按相关要求准备报备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报备。
(三)积极开展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应诉
认真贯彻落实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黎东辉对相关工作的指示精神,第一时间成立应诉工作专班,多次召开案情研讨会,督促和指导应诉工作的开展,促成今年风景区管委会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复议案件最终以原告撤诉或风景区胜诉顺利解决,维护了管委会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四)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
2017年前三季度共按时、按要求完成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回复议案20余起,对风景区内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3起。多次协同管委会法律顾问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五)完成清理地方性规章制度
对接市法制办和市人大法规室,完成了年度环境保护领域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派驻机构针对自身职能所涉及的市政府规章的落实情况、执法案件总体情况和执行成效等情况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大法规室。
(六)启动东湖风景区条例修订
为加强对东湖风景区的管理,确保景区的各项活动有法可依,鉴于2007年制定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原版《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修订,就《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工作制定方案,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后迅速启动修订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工作部署会,抓紧推进各项修订工作。
(七)巩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按照市纪委《关于2017年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要求,根据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关于做好武汉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转段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区属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开展和落实了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巩固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和常态化融入具体工作的实效,也得到了同级纪检监察机构的充分肯定。
(八)推进全区机关中层处室评议活动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评议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的通知》(武办文〔2017〕26号)统一部署,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拥有执法权的机关处室开展评议工作的通知》(武法字〔2017〕7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了区纪检监察室相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了有关工作,完成全区重点行政执法单位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各类行政案卷统计和评查工作,为评议工作摸清了底数,夯实了基础,有力的推进了全区“双评议”工作的稳步推进。
(九)深化法治东湖建设
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编制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律六进”、“法治惠民(企)”等活动。在全区开展法治建设巡回展,发放《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135册。制发《关于全区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题宣传月活动的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落实相关工作。
(十)落实“市直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社区”活动
按照《关于全市全力以赴做好党的十九大维稳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党的十九大期间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社区”活动的工作方案》安排,成立区联络协调工作专班,进一步做实基层维稳工作。“市直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社区”活动开展以来,17个社区(村)共排查了重点人74人、重点事2件、重点隐患3处,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干部与区和城乡对接干部,逐一制定并督促落实“一案一策”稳控措施、“一事一人”包保责任,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强力整治重点隐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武汉市政府法制办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