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办发〔2014〕54号】省农业厅办公室 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局(委)、旅游局(委):
为加强全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建设,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休闲农业产业发展,满足城市居民休闲体验需求,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根据《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暂行办法》,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决定,以2012年认定到期的休闲农业示范点为申报重点,组织开展2014年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12年认定的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
(二)符合《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认定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且总体发展水平高于所在市(州)2012年认定的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休闲农业单位。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依照自愿原则,申报单位于10月20日前,向县级农业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完整和规范的,于10月27日前向所在市(州)农业和旅游部门推荐。
(三)市(州)农业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于11月3日前择优推荐到省农业厅和省旅游局。
(四)省农业厅会同省旅游局于11月上中旬组织现场抽查和专家评审;入选单位在“湖北农业信息网”和“湖北旅游网”上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单位,由省农业厅和省旅游局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牌匾。
三、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
(二)休闲农业点情况介绍。依次分别详细介绍申报单位、交通区位、占地面积与土地来源、规划设计与投资情况、管理制度、主要休闲项目及规模、主要配套服务设施、职工构成及培训获证情况、接待能力与游客量及季节分布、广告宣传、近两年的经营情况、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环保措施等。
(三)营业执照、职工培训资格证等证照复印件。
(四)休闲农业点规划效果图、全景照片、主要休闲项目和配套服务设施照片,图片用简要文字注解。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指标。按照总量控制、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原则,以市(州)为单位,以2012年认定到期的休闲农业示范点为基数,每淘汰1个补报1个。
(二)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应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处和省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各1份,同时发送《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电子文本(要求word文档格式、A4规格)。
联系方式:
省农业厅产业化处 郭会兵 027-87667298
E-mail:[email protected]
省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郑爱民 027-87124712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
附件
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
示范点名称:
示范点地址: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旅游局制
表一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休闲农业点名称 | 开业时间 | |||||||||||||
休闲农业点地址 | ||||||||||||||
申报单位 | 法人代表 | |||||||||||||
联 系 人 | 职 务 | 手 机 | ||||||||||||
主要休闲项目 | ||||||||||||||
休闲旅游旺季时间 | 主要客源地 | |||||||||||||
投资额 (万元) | 固定资产(万元) | 占地面积(亩) | ||||||||||||
设计接待能力(人/天) | 2012年 | 实际接待人数(万人次) | 2012年 | |||||||||||
2013年 | 2013年 | |||||||||||||
营业收入*(万元) | 2012年 | 农产品销售额(万元) | 2012年 | |||||||||||
2013年 | 2013年 | |||||||||||||
利润总额(万元) | 2012年 | 上缴税金(万元) | 2012年 | |||||||||||
2013年 | 2013年 | |||||||||||||
从业人数(人) | 2012年 | 其中:农民(人) | 2012年 | |||||||||||
2013年 | 2013年 | |||||||||||||
从业农民平均年收入(元/人) | 2012年 | 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元/人) | 2012年 | |||||||||||
2013年 | 2013年 | |||||||||||||
带动农户数(户) | 2012年 | 餐饮原料中本地产品所占比例(%) | 2012年 | |||||||||||
2013年 | 2013年 | |||||||||||||
餐饮接待能力(人/餐) | 游客中心建筑面积(m 2 ) | |||||||||||||
客房床位(间、张) | 停车场(m 2 ) | 公共厕所(m 2 ) | ||||||||||||
注:营业收入包括门票、餐饮、住宿、文体、采摘、垂钓等,不包括农产品销售。
表二 申报单位综合情况简表
交通区位 与 特 色 | |
服 务 保 障 条 件 | |
经营管理与惠农情况 | |
获奖获证情况 |
表三 主管部门推荐审批表
县 级 主 管 部 门 初审推荐意见 | 农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旅游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市 州 主 管 部 门 复核推荐意见 | 农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旅游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审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