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2016年“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假日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我省“五一”小长假旅游市场的新特点、新趋势,扎实做好预热宣传、产品供给、市场监管、综合协调、公共服务和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突出抓好旅游安全保障。“五一”小长假是传统的出游旺季,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展开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增强旅游安全保障能力。要联合相关部门及早制定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要加强旅游客运监管和交通设施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增强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志和警力部署,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要对游乐、索道、缆车、滑道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督促经营单位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要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住宿设施、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火灾隐患;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强化对旅游团队和自驾游、自助游游客的安全引导和提示,确保旅游经营单位和游客规避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各地旅游部门要努力营造优质、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确保游客过一个欢乐、健康的假期。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降低旅游服务质量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二是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实守信、文明服务活动,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杜绝导游无证上岗、欺客宰客等行为,提升假日旅游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继续开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保护环境、理性消费,共同创建和谐的旅游环境。
四、认真做好值班与应急工作。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五一”期间的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岗带班,提高应急意识,确保信息畅通、反应敏捷、处理果断、化解及时。遇到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处置并如实上报,不得故意迟报、漏报或瞒报。
五、认真做好旅游宣传和统计工作。为营造良好的“五一”假日旅游氛围,突显全省旅游发展新成果、新亮点,引导旅游者安全、理性消费,各地要主动掌握当地旅游重要信息,包括各类旅游主题活动、重点景区促销活动和旅游接待情况、游客动向以及突发旅游事件,并及时向省假日办报送相关信息。
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部门于2016年04月28日前将本地区“五一”期间值班表及值班电话、旅游接待准备工作和预测情况报省旅游委;并于2016年4月30日、5月1日、2日15:00前将纳入统计系统的景区接待数据报送至省假日办;5月2日16:00前报送“五一”假日三天本地旅游总人数、旅游总收入。
省旅游委值班电话:027-87124700
省旅游委投诉电话:027-87124701
传真:027-87124710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省主要景区接待情况日报表
2、“五一”全省接待收入情况汇总表
湖北省旅游委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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