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2017年上半年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情况
2017年上半年,商务部依法做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截至6月底,共收到反垄断申报202件,立案172件,审结156件,附条件批准1件。
案件总体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增多。审结案件中,非简易案件43件,占全部案件的28%,同比增加9个百分点。交易金额超过100亿元的案件29件,占全部案件的20%,同比增加13个百分点,其中有6件的交易金额超过了1000亿元,交易规模呈现大型化趋势。二是制造业并购仍居首位。制造业案件83件,占全部案件的53%,是案件数量最多的行业领域,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其中半导体、汽车及零部件等领域并购增长较快。电子商务、文化娱乐等服务业案件数量同比增加比较显著。三是境外并购持续活跃。境外企业间并购67件,占全部案件的43%,同比增长18%;境外与境内企业间并购45件,占全部案件的29%,同比增长15%。美国、欧盟、日本企业仍是主要境外并购主体。
商务部严格依法履职,扎实做好反垄断审查工作,取得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一是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比如,依法对“陶氏杜邦合并案”附条件批准,维护了水稻农化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了广大农民等下游消费者的利益,维护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二是加强未依法申报查处和附条件监督执行。对4起未依法申报案件公开作出处罚,维护了《反垄断法》权威,增强了企业依法申报意识。做好附条件案件监督执行,保证此前附条件批准案件的审查决定得到切实遵守,确保执法工作真正见到实效。三是推进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反垄断制度建设,抓紧推进《反垄断法》修订研究,完成《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审查工作规则,推进审查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四是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综合运用法律和经济分析等多种审查手段,加强市场竞争状况评估,推进审查专业化。提供立案前商谈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推进申报便利化。加快立案速度,收到申报材料5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上半年平均立案时间比去年全年的水平缩短了19%。审查时间进一步缩短,平均审结时间跟去年全年的平均水平相比缩短了11.6%,95%的简易案件在初步审查阶段(30天内)全部审结。五是加强反垄断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应反垄断国际化趋势,积极开展交流合作。与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签署了反垄断备忘录,与美国、欧盟等6个国家或地区的执法机构就10余起跨国并购案件开展执法合作,与欧盟竞争总司召开中欧竞争政策周研讨会。积极推进金砖国家竞争合作,不断提升合作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规则制定,加快RCEP等自贸协定竞争议题谈判,推动各方合作应对国际贸易与投资中的垄断行为。
下半年,面对新的形势和问题,商务部会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破解难题,继续完善配套相关立法,扎实做好重大案件的审查工作,依法查处未依法申报案件,加强附条件案件监督执行,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