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漳河新区2018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13.07.2018  08:53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新区全部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漳河镇人民政府、双喜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均成立了法治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新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协作联动、全区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机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对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出调整,并设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综合、督办及考核工作。

二是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新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制定了《荆门市漳河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确定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措施,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逐一细化、量化、分解到各单位,每项任务分别确定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大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新区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平时考核登记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有效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四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新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各类学法、普法活动。1.以法治文化景观设施建设为抓手,打造了一地一品特殊法治文化阵地、普法展架、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三大品牌,新建法治文化广场1个,在公共场所摆放展架4个,放置各类法律宣传质料;2.2017年依托市委党校办班,邀请专家、学者及市直司法执法单位的领导担任授课老师,讲解《宪法》《民法总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对单位普法骨干51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3.每年在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土地日、“国家宪法日”开展宣传活动,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学习资料。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规范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制度,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是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收费清单。1.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制定了新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及办事指南,目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93项,其中承接市政府下放事项56项,市直部门委托或下放10项,区级事项27项。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建立“三办清单”。其中“马上办”清单37项,“网上办”清单6项,“一次办”清单53项。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遵循办文程序,规范性文件要经过“新区法制机构把关、征求部门意见、充分修改论证、提交新区管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等程序后出台,并通过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凡缺少上述程序,法制办在审查时暂缓办文,一律退回补充程序。

二是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为了规范新区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内容,防止假投资、圈地或倒卖土地的行为发生,新区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合同管理的通知》,政府合同要经过“新区法制机构把关、征求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充分修改论证、新区集体研究讨论”等程序后签订。有效规避了新区在招商引资中及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

三是全面建立新区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政府和荆门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报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的通知》,新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新区各单位已聘请法律顾问16位,将律师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明确法律顾问对其把关事项终身负责,建立新区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台账,记录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同时,新区法制办利用合法性审查决策之机,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重大决策、项目合同签订等方面的参谋把关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城管综合执法正按议定方案和节点要求稳步推进。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性,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规范操作流程,对照《荆门市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开展随机抽查企业、随机确定监管人员,在新闻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给予公开,推动公正透明执法。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新区已完成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办)证清理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对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特别是对各单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认真执行中层以上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情况严肃处理。二是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推动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促进权力运行规范透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扎实开展矛盾排查调处活动,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接听东湖社区、荆门论坛、“12336”举报电话的群众意见和投诉,对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处理。截止到目前,共排查纠纷854次,预防纠纷16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9件,受理矛盾纠纷141起,调解矛盾纠纷141起,调解成功136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6.5%。

(七)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学法是知法的前提,知法是执法的保证,新区高度重视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坚持以学法贯彻规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依托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和无纸化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全体干部的法治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新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法治意识不强,认为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环节多、时间长,绑住手脚,降低行政效率。

二是决策程序执行得不够严格,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有待于提高。

三是新区法制机构力量比较单薄,保障条件有待改善,还不能适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任务。

三、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加强统筹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及《荆门市漳河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8)》,科学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新区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其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丰富考评内容、突出考评重点,准确表述定性指标,合理确定定量指标权重。

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强化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切实承担起各自责任,各单位间要建立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制度,健全职责清晰、运行畅通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联动机制。

(二)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执法的基础工作

巩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将清理出的各项职权的依据、程序、条件等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凡未列入公布范围的管理职权原则上不得行使;明确界定各单位职能,避免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发生;抓好行政处罚、重大许可、重大决策、重大强制、专项整治活动及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备案及审查工作,确保层级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提高领导干部对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重要性的认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学习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基本内容,使之常态化、规范化;落实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法律讲座、法律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通过长期稳定的学法机制,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效。

(四)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检查督办,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严格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促进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避免决策失误,防止决策腐败,降低决策风险。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各部门法制机构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纠纷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荆门市政府法制办 漳河新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