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政府法制办2016年上半年法律事务工作综述
2016年上半年,孝感市政府法制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办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工作。法律事务工作在服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上取得了新成效,法律顾问工作开拓了新领域,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了新气象。
一、高质高效办理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积极高效办理法律事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上半年,对《孝感广物国际汽车城项目协议》、《孝感市驻京办房屋租赁合同》、《市建委关于请求支付槐荫公园三期建设工程第一笔回购款的请示》、《孝感市人民政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战略合作协议》等16件政府法律事务进行审查论证,涉及总标的额601亿元。在法律事务审查论证中,创新审查方式,就《孝感广物国际汽车城项目协议》的审查论证工作召开了案审会,充分听取集体意见,提高法律事务办理质量。拓展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形式,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电话网络沟通、召开专题论证会等,深化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程度。上半年,就《市供电公司与鲜之源用地纠纷》案件,召集政府法律顾问和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讨论,取得良好成效,提出兼具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的法律意见,为市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效智力支撑。
二、有序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积极协助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落实《孝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掌握立法新动态,及时拟定201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年度计划,确保学法制度科学、有序、高效,目前共协助组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6次。研究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考法制度,实现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升级,切实保障学法实效。
三、推进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全市各地各部门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行政机关普遍聘请法律法律顾问工作起步迅速,稳步推进。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政府中有6个已依托本级政府法制办正式挂牌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均配备了2-3名工作人员承担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共计外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29名,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均保障充分。全市113个乡镇、街道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占全市乡镇、街道总数的96%,共计外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246名。全市市、县政府部门中有271个政府部门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占全市政府部门总数的74%,共计外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279名。
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科学化、长效化实施,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3月,制发了《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指导文本)》,规范法律顾问责、权、利等事项,为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工作提供参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下发后,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下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五、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建设。上半年,在总结实践经验、进行专家咨询、借鉴外地先进做法、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完成了《规定》(草案)的起草和修改完善。(孝感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