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2014年上半年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情况通报

20.08.2014  12:04
 

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4年一季度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通知》(鄂工商函〔2014〕8号)工作安排,今年一季度省工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黄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分别在襄阳、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随州、恩施、林区等9个市、州开展了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样品502个批次,合格429个批次,合格率85.46%,比去年同期上升2.46%。

本次抽检共检查了186个加油站,其中中石化加油站62个,中石油加油站44个,社会加油站80个,除此以外,还检查了26个润滑油个体经营户。抽检车用汽油133个批次,车用乙醇汽油113个批次,柴油156个批次,润滑油100个批次,其中,车用汽油不合格39个批次,车用乙醇汽油不合格5个批次,柴油不合格13个批次,润滑油不合格16个批次,问题发现率分别为29.32%,4.42%,8.33%,16%。

一、车用汽油主要不合格项目:一是硫含量超标问题严重。硫含量超标会造成环境污染,超标的主要原因为一些炼油厂的脱硫设备和工艺落后,或者是加油站违规购入并添加了劣质油,造成硫含量超标。二是辛烷值不合格。引起辛烷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油品本身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掺杂使假造成的。使用辛烷值不合格的汽油,会发生气缸过热、震动,发动机功率降低、汽油的单位消耗量增加等现象,严重时导致汽油机在某些工作状态下发出尖锐的金属敲击声,这会对发动机造成致命危害。三是甲醇含量超标。引起甲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者为增加汽油辛烷值,在汽油中人为添加甲醇等含氧化合物造成的。甲醇对人体有毒,对发动机部件有腐蚀性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人为添加除乙醇以外的其他含氧化合物。

二、车用乙醇汽油主要不合格项目:除汽油的普通不合格项目以外,车用乙醇汽油突出问题是乙醇含量不足。国家标准规定乙醇汽油的乙醇含量为10±2.0%,部分车用乙醇汽油乙醇含量不足。推广车用乙醇汽油主要有利于改善油品的性能和质量,降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乙醇含量不合格将会造成有害物质排放的增加,破坏空气质量。

三、柴油主要不合格项目:一是硫含量不合格。国家强制标准规定了硫含量≤0.035%,而检测中发现有的加油站硫含量为0.340%,超标问题严重。硫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为一些炼油厂的脱硫设备和工艺落后,或者是加油站违规购入并添加了劣质油,造成硫含量超标。二是柴油闪点不合格。闪点是柴油的安全指标,闪点越高,安全性能越高,标准规定闪点≥55℃,此次检测中有不合格商品的检测结果远远低于标准要求。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其他成分的油(如汽油)混到柴油中造成的。

四、润滑油主要不合格项目:一是运动黏度不合格。润滑油运动黏度过低,就不能形成良好的油膜来保证润滑,而且密闭性差,会造成发动机磨损加大、功率下降;黏度过大会造成流动性差,进入机件摩擦面所需时间长,加大机件的磨损。二是开口闪点不合格。闪点是表示石油产品着火危险性的指标。油品的危险等级是根据闪点划分的,闪点在45℃以下为易燃品,45℃以上为可燃品,在油品的储运过程中严禁将油品加热到它的闪点温度。在粘度相同的情况下,闪点越高越好。三是倾点指标不合格。倾点是用来衡量润滑油等低温流动性的常规指标,倾点偏高,油品的低温流动性就差。造成这些指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润滑油生产厂家技术和设备不过关,或者是质量把关不严,造成商品质量不合格。

对以上不合格成品油商品,工商部门已立案查处。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到经营时间长、信誉好,具有经营资格的正规加油站和其他经营机构购买成品油商品,切实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附件:2014年上半年湖北省工商局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经营户名单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