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5年上半年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计划的通知

29.12.2014  18:2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申报2015年上半年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计划的通知》(鄂清办发〔2015〕5号)要求,各单位举办的有关活动计划必须报省清理和规范领导小组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认真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24号)及《省委专题办公会关于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会议纪要》(〔2013〕10号)要求和规定的范围上报。凡不属于规范范围的活动,如面向本系统、本行业的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及由市场主体举办的各类活动等,省清理和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厅机关处室、厅直各单位将有关活动计划报厅市场信息处汇总经厅领导审示后,按程序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各市州按有关通知要求向当地政府上报本地区农业类活动计划,并抄送厅市场信息处。
  
  三、有关要求
  
  有关市州农业局(委),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按要求全面梳理,认真填写《2015年上半年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申报表》(见附件),将活动申报表、活动实施方案(含资金筹措情况)的纸质版及电子版2015年1月15日前报厅市场信息处。
  
  联系人:陈耀军,电话(传真):027-87660065,1592623318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上半年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申报表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清理和规范 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24号)
  
  3.省委专题办公会关于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会议纪要(〔2013〕10号)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

2015年上半年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活动名称



类型



主办单位



合办、承办单位



活动地点



活动时间及期限



参加范围及人数



举办原因及依据



邀请的范围及人数





经费来源(万元)

财政资金



收费



自筹资金



其他



赞助







上级清理规范

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说明

1、 本表由项目举办单位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2、 “类型”注明庆典、研讨会或论坛;

3、 “邀请的范围”指被邀请参加的领导、嘉宾、专家学者、有关部门等;

4、 填写要求:各项均要认真填写,缺项漏项的视为申报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