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劝荣院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上半年工作暨开展公益诉讼情况
7月23日上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向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暨开展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汇报了全省法院今年以来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以及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常委会监督和最高法院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发展理念,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勇于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65774件,结案351234件,同比分别增长16.65%和20.19%。”游劝荣院长说。
报告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不枉不纵,办出铁案,打出声势。一、二审已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57件,一审判处五年以上重刑579人,移送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451条,发出司法建议139份。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妥善审理涉及民间借贷、金融债权等案件,运用司法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和运用重整重组、破产清算、债转股等司法手段,为实现经济转型“腾笼换鸟”;出台“十条意见”,加大对涉扶贫领域刑事案件的惩治力度。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规范适用强制措施和惩戒机制,持续攻坚执行难,上半年执结各类案件98689件,执行到位金额373.97亿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坚决打击“搭便车”“傍名牌”等假冒伪劣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护自主创新和企业品牌。坚持对民营企业予以平等保护,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开放日活动,会同省工商联出台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为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司法行政部门主导、法院积极参与的多元解纷平台,全力支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发展,完善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对接机制,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更好的发挥和履行法院司法职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院庭长监管案件的范围、方式和问责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对员额法官特别是中、基层法院院长的监督管理办法,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的正确行使提供制度保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整肃纪律作风,结合王晨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全省法院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题教育、“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全体干警深入查摆突出问题,严格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重塑法院队伍形象,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对省人大、省政协交办的21件建议提案以及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讨论时提出的137条意见建议,第一时间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强化工作督办,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
报告显示,自2017年7月以来,全省法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审判职能,受理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81件,结案218件;受理由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结案7件。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出台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办法》,研究建立集中审理涉长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公益诉讼审判政策指引。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坚持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始终,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引导被告人通过承担“补植复绿”“施放鱼苗”等责任,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的效果,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作用。在武汉、宜昌、十堰、汉江、海事五个中院及省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其他法院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行跨区划集中管辖,不断优化公益诉讼审判工作机制。先后有4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5篇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协同,联合长江委、长航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的意见,与有关法院共同签署了“长江经济带11+1省市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形成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合力。
游劝荣院长表示,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的工作要求,按照会议的审议意见,认真抓好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努力完成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张心怡 陈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