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警方打造阳光执法平台 民警必须对着程序清单办案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洪山公安分局案件进展信息墙。阳光执法平台上的信息,很多就是从这里汇总发出
图为:发布案件信息前,必须反复核对
□本报记者汪亮亮 通讯员刘桑萍 摄影:记者魏铼
警方办案,抓到嫌疑人仅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法律程序淹没在水下,并不为大多市民所知。
随着依法治国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警方如何规范执法,避免冤案发生?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的做法,是倾力打造阳光执法平台:民警根据程序清单和证据清单办案,办理到哪一步,家属上网一查便知,有疑问还能直接联系办案民警;案件办完后,还须通过案审员的监督才能结案,对办得好者奖励,对办得不好者处罚……
敢于在阳光下晒执法,必须要有经得起各方检视的底气。昨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洪山警方阐述了这种底气的由来。
上网一查便知案件进展
“包打听”没饭吃
上月,洪山区一家星级酒店的两名部门负责人,因和一名女老板发生债务纠纷,将其非法拘禁在酒店客房内。洪山警方赶来救人,并将两名嫌疑人带走调查。
嫌疑人家属向酒店负责人刘某要人。刘某只好出面找受害女老板,积极赔偿,取得她的谅解;同时到处打听案子进展到了哪一步。朋友告诉他:“你别再费力打听了。洪山分局有个阳光执法平台,上网一看就清楚。”
刘某将信将疑,上网一查,得知案情信息:“因嫌疑人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对方谅解,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予逮捕。”此外还附有办案民警的电话号码。很快,两名嫌疑人被办理取保候审。
记者登录阳光执法平台(www.wuhanpolice.com/zhifa.html)看到,只需输入案件回执单号和身份证号,便可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据介绍,案件回执单号由警方在立案时交给各方当事人,既方便当事人家属即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又能避免个人隐私泄露。
洪山公安分局局长张荣成介绍,以往民警办案时,因各种原因常常不能透露案情,给一批游弋于法律边缘、靠打听消息混饭吃的中间人以生存空间。如今有了阳光执法平台,这些中间人已经没有市场。
有件事让洪山公安分局法制室主任邓汉云感触颇深。阳光执法平台建立前,一名男子因盗窃1800元被抓获,由于当时盗窃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已升至2000元,因此该嫌疑人在被刑拘20天后,将折抵行政处罚予以释放。可一名律师却在此时要向他的姐姐收取5万元,声称能还他自由。幸好民警及时打电话告知,才避免了损失。
此后,洪山警方一直酝酿如何建立与案件当事人家属的沟通渠道。电话和短信渠道先后开通后,今年11月上旬,阳光执法平台又正式网络上线。
民警对着程序清单办案
挽救16岁少年
打铁还需自身硬,敢于在阳光下晒执法,首先得确保无错可挑。“以前民警办案中不敢对外多说,更不敢与案件双方接谈,原因是案件没办结,他们对案件的走向心里没底。”张荣成说。为此,洪山警方推出了办案程序、证据和责任三张清单。
邓汉云对此有个形象的比喻:“就和买菜一样,不事先列个单子,菜一多,买着买着就容易丢了生姜、忘了大蒜。”
今年9月18日,洪山区民族大道晨之光网吧内,一名顾客的手机被盗。10月16日,嫌疑人董某落网,他交代,最后一次作案是10月15日在北京石景山区。
关山派出所办案民警刘继东查到,董某的户籍网上生日为1998年9月25日,但董某却自称生日是1998年8月25日。在填写程序清单上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查证十四周岁、十六周岁、十八周岁的临界年龄”一项时,刘继东犹豫着没有下笔。
董某的生日究竟是哪一天?刘继东赶到其出生的蕲春县八里湖卫生院,翻出一本泛黄的登记簿,查到董某的出生日期是1998年10月15日。
最后,当地派出所经过多方核实才弄清楚,10月15日是董某的阳历生日,8月25日是阴历生日,而9月25日是当时村里上集体户口时登记错了。
根据这一证据,董某最后一次作案时,正好是他16岁生日,按照法律规定,其后一天才算“已满16周岁”。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项罪名,才应负刑事责任。最终,董某被释放。
刘继东说,无论是户籍网还是董某交代,都显示董某已满16周岁,如果没有程序清单,他很可能忽略核实过程,一个少年的命运也许将从此改变。
细查证不为定罪为洗罪
还嫌疑人清白
当一名嫌疑人被多人指认,只有他和亲属喊冤,办案民警该相信谁?“信证据!证据清单要求,只要嫌疑人有一丝无罪证据,都要详细调查。”洪山公安分局法制室民警杨胜强说。
2012年3月18日,洪山区梨园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砸车窗盗窃案,7000元现金被盗。当年7月,嫌疑人陀某和莫某分别在武汉和广西落网,他们交代,一同作案的还有陀某的堂哥陀某某,三人从广州搭乘飞机来汉,作案后又一同搭乘飞机离去。
今年4月,警方抓获陀某某。但他坚称,他从未到过武汉,案发时正在老家务农。
“我们当时认为,他是在狡辩。”杨胜强说,今年5月,陀某某被批捕,民警向他宣读文书时,他仍在大喊“没来过武汉”。办案民警不禁有些怀疑,赶到陀某某的老家,家属证明当时他的确在家。
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同时存在,根据证据清单中“是否查清任何一丝无罪证据,直至排除”的要求,办案民警赶到武汉天河机场,准备调取案发当天的监控视频,但因时间过去太久未果。办案民警又赶到广州白云机场,幸运地调取了当天的登机视频。细看之下,民警发现蹊跷:拿着陀某某的身份证登机的,并非陀某某本人!
拿到关键证据后,警方重审陀某和莫某。二人这时才交待,陀某曾邀约堂哥陀某某入伙行窃,遭到拒绝,陀某心生怨恨,借走陀某某的身份证,由他人冒充陀某某作案,并约定一旦案发,共同栽赃陀某某。
案情终于大白,陀某某重获自由。“我们以前办案,收集证据是要给嫌疑人定罪,这次却是为嫌疑人洗罪,让人有一种不同以往的成就感。”办案民警说。
责任清单拧紧民警神经
案审员严把关
如果仅有程序清单和证据清单,而没有监督、没有问责,一切也许将流于表面。
邓汉云介绍,办案过程中,办案民警依照程序、证据和责任三张清单,填完签字后,还须交由案审员监督把关,签字后才能结案。如果办案民警和案审员都未严格履职,造成相应后果,将按责任清单进行追责。
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警方内部也有评判机制。据介绍,洪山公安分局建立了案审员专司办案的工作制度,每季度从案审员中抽调人员作为案评员,对其他人办理的案件进行点评,办得好的予以奖励,办得不好的进行处罚。
该局法制室民警钱波说:“案件办得漂不漂亮,并非抓人那一瞬间的精彩,而是不让一个人漏罪,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今年4月至6月,嫌疑人刘某谎称能申请养殖业无抵押贷款,通过几名亲友游说,骗得100余人共40余万元。7月,刘某被洪山警方抓获并刑拘。
案评员点评该案后表示,这是一起涉众型诈骗案,被害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能侦破已属不易;但仅有刘某一人被追究刑责,而他的几名涉案亲友脱罪,调查不够深入。最终,办案民警被扣发绩效奖金,案件打回继续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