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处分党员干部近万人 湖北亮出打虎拍蝇成绩单

17.06.2016  19:26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金颂、宋乐静)“全省惩贪治腐已形成强大气场,去年查办案件取得新突破。”昨日,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依涛亮出的我省去年“打虎拍蝇”成绩单振奋人心:立案10301件,结案9812件,处分党员干部9903人,移送司法机关649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634.81万元。

去年,我省继续对腐败分子保持“零容忍”,反腐利剑频频出鞘,惩贪治腐力度空前。全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共查办市厅级领导干部案件43件,其中省纪委监察厅查办36件、武汉市纪委监察局查办7件。既打“老虎”,也拍“苍蝇”、灭“病菌”,全省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案件445件、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1937件。在查办的领导干部案件中,“一把手”案件329件。

畅通信访渠道,深挖案中案,实行“一案双查”,加强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同联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机关协作配合,进一步增强了查办案件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认真办理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全年通过巡视发现问题线索查办案件278件,余红星、涂维发、朱中华、刘建军、张延臣等案件就是通过巡视发现的。

实行“抓早抓小”。既严惩严重违纪违法人员,又将教育挽救党员干部贯穿于执纪办案全过程,对倾向性、苗头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函询,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全省去年共函询1899人、约谈4600人,诫勉谈话287人,为2745人澄清了问题。

完善办案工作程序,加快办案节奏。去年,全省查结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不超过30天的有4988件。

省纪委通报梅祖恩案等十二起大要案

1 梅祖恩案

省政协原常委、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资金拨付、项目扶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国有资产处置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梅祖恩已被“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 涂维发案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原主任涂维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企业改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涂维发已被“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3 朱中华案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原副主任朱中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拆迁补偿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朱中华已被“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4 严文清案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严文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合作办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涉嫌犯罪。严文清已被免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5 官汉蒙案

湖北美术学院原正院级干部官汉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考试录用、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官汉蒙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6 夏先禄案

襄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夏先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干部提拔、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夏先禄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7 王侃案

省国资委原副主任、原党委委员。王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改制、国有资产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非法占有。王侃已被“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8 余红星案

荆州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原副主席余红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项目扶持、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非法占有;违反财经纪律,不执行招标投标规定。余红星已被“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9 刘建军案

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刘建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拆迁补偿、项目承接、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刘建军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10 张延臣案

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张延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接、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张延臣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11 谭春玉案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原党组成员谭春玉(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出让和规划变更、项目承接、工程建设、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谭春玉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12 熊伟案

宜昌市委原常委、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市委统战部原部长熊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税收返还、资金扶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熊伟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