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 鄂州问责83名“太平官”

27.09.2017  22:27

  原标题:专项治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 鄂州问责83名“太平官

  湖北日报网讯(全媒体记者戴劲松、通讯员桂峰、周鑫)昨日,记者从鄂州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该市对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进行专项治理,先后问责处理83名领导干部。

  针对群众反映的鄂州交警支队车管所“指定驾考体检医院”“收钱帮究过”等问题,该市启动追责程序,问责处理了公安系统4名领导干部、市民政局1名分管副局长和市优抚医院两名领导班子成员。

  因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精准扶贫政策的人员“进档”,梁子镇扶贫办两名干部被立案调查;由于对辖区内违法建设和企业违法生产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鄂州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梅某、副局长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对农村客运车辆油补发放把关不严,市医保定点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卡销售日用品等问题,相关负责人受处分。

  鄂州市纪委书记陈东灵说,“不担当、不作为”,具体表现为不愿负责的“太平官”,但求无过的“混混官”,以及躲闪腾挪的“懒散官”,要让不扛责任就问责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