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红色预警信号

06.08.2014  12:40

     

        标准: 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措施: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和救灾工作;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4、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