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食药监局积极探索行说理式执法
今年以来,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法治文化引领下,努力增强法律素养,积极探索说理式执法,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权益,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化、透明化及理性化,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一是创建法治文化。该局创建的法治文化是“进德修业,忠敬廉和”,即以《宪法》为根本,忠于法律、敬畏法律,加强以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学习,清正执法、廉洁执法,在“严字当头、好字优先”的前提下,构建和谐的执法关系。
二是养成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该局要求执法人员要牢记监管使命,认清监管职责,严防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和错作为;强化程序意识,坚持程序正当和程序优先,确保方式适当,使各项权力运行严格依程序运行;强化证据意识,注重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确保证据齐全充实和完整;强化时效意识,在“快办、办快、办好”要求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的要求开展各项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效率。
三是培育法律素养。该局努力把好“三关”,把好“平台关”,建立了“干部夜校”平台,人人当教员,人人当学员,每月2次,至今已举办49期,人人参与、人人学习;把好“培训关”;学法律、学专业、学理论,重点学习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新论断、新要求、新知识,做到因时而学、因需而学、因用而学、因教而学、因地而学,并实行考勤、考试、考学、考评、考察“五考制”,牢牢把握培训质量;把好“锻炼关”,练取证、练询问、练检验、练写作、练制卷,比办案、比案卷、比文明、比廉洁,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四是推行柔性执法。在执法工作中主动关心和理解行政相对人,把说理式执法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做到说清事理、说透法理、说通情理,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而拉近与行政相对人的距离,消除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以促进和推动双方思想和行为理性互动,减少和避免行政争议的发生,实现和谐执法。
五是保障救济权利。该局力求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积极采取指导、劝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的方法,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复议诉讼权和监督权。
六是合理自由裁量。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首次发生轻微违规行为,采取教育和责令整改为主服务措施,坚持制止“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现象,执法过程做到“合法、合理、合情”三者有机相统一,自由裁量“合法、合情、合理”,所办案件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宽严适度。
七是严格执法行为。该局提倡“带水杯喝水、回食堂吃饭”,推行文明执法用语,并出台“6个一”的执法纪律,即:不抽管理相对人一支烟,不喝管理相对人一瓶矿泉水,不吃管理相对人一餐饭,不拿管理相对人一草一木,中餐不准饮酒,酒后不准执法。
今年全市系统共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2120余起,立案查处1574起,违法问题得到了全面整改,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通过推行说理式执法,监管关系得到极大改善,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高,监管形象得到全面提升。(黄冈市政府法制办、市食药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