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食品流通消费混合经营两证合一

27.03.2015  17:30

  日前,宜昌市局下发《关于改革食品混合经营业态行政许可工作的意见》,明确推行食品流通、消费混合经营许可“两证合一”。

  新申请在同一场所从事食品混合业态的,以主营项目提供申报资料,在备注栏或经营范围中加注兼营的其他食品业态项目,不再提供其他资料。现场核查时确认其是否具备混合经营的条件,逐一审查,同步验收。对于以餐饮服务为主、兼营食品流通的食品经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栏中加注“食品流通”的许可范围。对于以食品流通为主、兼营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加注“餐饮服务”的许可范围。保健食品经营暂纳入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按照普通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核定为“保健食品”。已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且二证均在有效期内的,仍然沿用原有证件。上述任何一个许可证有效期满,在换证时实行“两证合一”。

  (信息来源: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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