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集各方之才智 谋划大冶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大计

20.03.2017  10:43

3月14日,大冶市召开了“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及项目设计研讨会”,会议在阳光沙滩五楼1号会议厅举行。本次会议主要针对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方案编制、行业政策要求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请专家在制度建立、污染地块风险评估及项目方案设计、技术路线、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实施标准等方面进行研讨,提出指导意见。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2016年5月,国务院颁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中明确黄石市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大冶的土壤环境治理是重中之重。《计划》要求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然而,与大气和水污染的治理不同,土壤修复工作费用大、耗时长、处理过程复杂,很容易产生二次污染。因此,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故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近几年来,大冶一直着力于对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生态修复的探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土壤污染调查、初步摸清土壤重金属污染点位超标情况、划定了土壤重金属污染分布区域、分析了土壤污染成因、启动重金属污染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治理资金,编制区域治理规划、开展区域环境治理等等。但是,由于治理资金不足、治理技术路线不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全、区域土壤污染底数不清、土壤污染防控能力薄弱等因素影响,治理效果与国家目标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亟需找到治理良策,寻求最佳工作路径。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在认真聆听了《大冶市土壤污染防治防治工作情况报告》,通过激烈的讨论后,专家建议大冶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应重点开展如下工作:一是根据大冶在全国和省里的主体功能定位,结合“土十条”两大重点工作任务(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合理确定修复的土地类型和范围;二是结合耕地功能及农产品安全,确定农用地修复标准;三是补充详查工作,根据详查结果确定不同地块的修复目标,选择适合大冶特色的修复技术,并据此计算修复成本。

研讨会由市环保局熊辉主持,参加研讨会的有来自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环科院、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22名专家学者教授,黄石市环保局、黄石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大冶市环保局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代表,共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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