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的眼泪为谁流?

04.08.2014  19:20

  新华网评论员王勉

  从事发到现在,连续30多个小时,看到媒体上一条条关于江苏昆山“8 2”爆炸事故的消息,心里不是滋味。尤其看到那惨烈的爆炸现场、一个个被烧光了衣服和头发的伤者、亡者,内心更是钻心的痛。

  尽管我没去事故现场,尽管这起事故的责任有待进一步调查确认,但就官方的通报以及媒体的报道,目前可肯定的事实是: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职工就企业环境及安全问题举报过,“大盖帽”去过一拨拨,但是企业依然我行我素;事发前公司就曾发生过粉尘爆炸,未见整顿;员工未知安全培训,不知粉尘会爆炸;出事企业只给厂房投保,不给员工投保;员工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每月只放一天假;不少老员工有潜在尘肺病的危险……

  可以想象,事发企业是何等的唯利是图,视员工的生命当儿戏?可以想象,当地政府在监管方面是何等的不到位?可以想象,这个地方还有多少企业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样,可能暗藏隐患?

  在8月2日下午召开的此次事故的新闻发布会上,面对百名记者,昆山市市长路军当场哭泣,为遇难者默哀。我相信市长的眼泪是真情的表达。作为一个有血有肉之人,失去71个生命,100多人严重受伤,这样的惨剧谁能不伤心?

  但假如我是路军,我更应该为一些制度和规定在昆山的形同虚设、执行的走马观花而落泪。作为政府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中央至地方,各种有关企业经营安全的制度、规定、法律法规“一箩筐”,结果为何还是发生这样的悲剧?处处高压线,为何不带电?不说别的,单就粉尘爆炸问题而言,国家早就制定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此外,针对2010年以来,全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鉴于此,2011年5月初,国家安监总局下发《进一步加强冶金等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然而,上述通知下发不到20天,就有企业因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导致人员死伤。2012年8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再次印发通知,在全国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毫无疑问,按常理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应在检查之列,但现在事实证明,当时的检查是否走了过场?后面的监管又是如何进行的?这些问题显然需要给出答案。从事发企业一位内部人士口中可见一斑:“这些年,通知来了一箩筐,层层检查也是家常便饭,但来人了做做样子,过后还是老样子,没见企业真正有什么行动。

  现行的发展观、政绩观以及考核、考评体制,也为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埋下隐患。该企业创办于1998年,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系美国通用汽车指定供应商。在不少地方依然盲目追求GDP的观念下,正是因为其披着“外商独资企业”的“护商符”,一方面管理者为留住这样的企业而选择性地忽视隐患,另一方面该企业凭此身份免检避查,双重因素叠加,使得企业习惯性地忽视对工人的安全保障而顶雷生产。

  “海恩法则”,众所周知。纵观昆山“8 2”爆炸事故,其实和以往不少安全事故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依然是人祸的因素占主要。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一味地只看重经济效益,没有打心底里重视安全生产,违法成本低;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果不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使命,不心存敬畏,只是去应付、作秀,甚至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再多再细的规章制度、法律条文仍将是一纸空文。这也是最可悲、最值得流泪的。

  如果真是这样继续下去,相信过不了几天,待一切“风平浪静”后,那些不规范的、视员工生命如草芥的无良企业,又会死灰复燃。同样,那些抱着侥幸心理,公权私用、公权滥用的监管者,依然会我行我素。而这次事故唯一永久留下的,可能就是那71个永远不可能再醒来的生命,以及留给其家庭、父母、孩子永远的痛。

  仅此而已!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