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21.10.2016  01:39
    10月18日上午,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在局机关大楼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2016年市环保局党组任命的27名同志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市环保局副局长张作波同志监誓。

   宪法宣誓是国家工作人员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为激励和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宪法宣誓工作,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湖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宪法宣誓工作方案,明确了程序和要求,副局长张作波同志亲自指导宪法宣誓工作。

   宣誓仪式上,全体人员面向国旗、国徽,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体宣誓人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后,副局长张作波同志勉励大家要永远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始终忠于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用心维护宪法,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要通过宪法宣誓厚植宪法精神,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担当精神,推进法治武汉建设。要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持久战和攻坚战,为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为武汉建成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贡献!

   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各直属单位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和人事工作负责人见证了宣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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