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10年纪实系列报道之七
行政监督是国家民主与法治的重要内容,它对于确保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提高行政效率及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无疑是对行政机关及责任人员念动的“紧箍咒”。
近年来,我市着力建设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并重、制度建设与实践落实并行、科学考核与责任追究并举,互相补充、紧密衔接的行政监督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内部监督:自上而下的层级监督机制创新
2004年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并要求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近年来,我市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相结合的内部监督力度明显增强。
我市加强了对下级政府和部门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重点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实施情况评估、定期清理,堵住了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产生的源头。近3年来,我市对24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督促有关部门对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对31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前置审查;对10件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共提出26条整改意见。
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变得更加有力。2013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679件、立案289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0人,涉及乡科级干部的案件52件,处分30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2人,均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挽回了直接经济损失2204万元。
制定出台了规范审计业务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廉政风险防范、审计现场管理的制度及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制度50余项,加强审计监督。近5年来,累计完成审计项目1098个,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5.8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8.6亿元,促进增收节支8.86亿元、节约建设资金3.18亿元、完善制度机制580多项。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30多起,90多份审计情况专报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促进制度建设300多项。将审计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强整改督办,审计整改率达96%以上。
我市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为基础,在全省首创“四管两中心”模式,实现城市社会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的有效融合,并启用了。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共发放红牌3张,黄牌37张,发放电子监察建议书1份。
外部监督:司法监督结合社会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
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政府专门行文,明确了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的重大事项范围,市政府重大决策要征求市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人民团体意见。
市政府还积极配合人大专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政协的有关调研工作,及时办理、回复有关意见和建议。近3年来,累计办理人大议案建议411件,政协提案1109件,内容广泛涉及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环保、交通、治安等各类民生问题。
政府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目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比率已达98.5%。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高度重视各级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落实。
2013年,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物业小区工作人员因收取物业费与业主发生争斗导致人身损害赔偿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了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的监督线索,经过深入调查后提出了检察建议,督促部门履职。经市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就此召开协调会,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公共设施用水核定等问题展开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部门积极整改落实,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近3年来,市检察院共就行政机关履职发出检察建议85件,行政机关采纳80件。各地各部门应诉、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情况更被纳入了依法行政的考核范围。
市政府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监督形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2003年,市政府开通“12345”市长专线,逐渐成为反映群众心声的“绿色通道”。截至目前,举办了4场“市民问政”电视直播活动,内容涉及行政审批、城市管理、园区道路修建和公共交通等方面,直指部门办事作风拖沓、行政审批手续琐等问题,市民反映的问题在短期内就得到了较好解决。
监督体系日渐完善
近年来,科学考核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渐趋完善。
每年制定下发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采取基础工作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结合的形式,增强考核科学性,发挥了规范引领作用。
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加大问责力度。2013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土地违法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问责99人,对车检车审、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安全生产、资金管理等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3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近年来,已对184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